第16章 注释(1)[第1页/共4页]
第三章禅
[22]首任哈里发阿布·伯克尔(AbūBakr,阿拉伯语,下同)是穆罕默德继配阿以莎之父,穆罕默德临终前受托主持礼拜,在位期间(632-634)堆积清算了《古兰经》,同一了阿拉伯半岛。第二任哈里发欧麦尔('Umar)是古来氏阿迪家属贵族,皈依伊斯兰教后影响很大,在位期间(634-644)定希吉拉为伊斯兰教元年,征服了叙利亚、伊拉克、巴勒斯坦、波斯和埃及,后被信奉基督教的仆从刺杀。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Uthmān)是古来氏伍麦叶家属贵族,穆罕默德的半子,在位期间(644-656)肯定《古兰经》的标准版本,征服亚美尼亚和北非,后在内哄中被杀。第四任哈里发阿里('Ali)是穆罕默德的堂弟和半子(法蒂玛的丈夫),公元661年被刺身亡,被什叶派穆斯林尊为第一代伊玛目(与哈里发分庭抗礼的政教合一魁首)。
[30]请参看(美国)塔比特·A.J.阿卜杜拉《伊拉克史》。
[33]后伍麦叶王朝是伍麦叶王朝被颠覆后,由一名死里逃生的王子在西班牙建立的,公元756年独立,定都科尔多瓦,929年宣布为哈里发国度,中国史称西大食和白衣大食,1031年分裂为很多独立的封建领地。法蒂玛王朝由自称法蒂玛后嗣的人于公元909年在突尼斯建立,征服埃及以后迁都开罗,中国史称南大食和绿衣大食,1171年被总督萨拉丁颠覆。
[31]毫无疑问,阿巴斯人并非一味宽大。他们在建国之初就对伍麦叶人赶尽扑灭,对支撑过他们的什叶派穆斯林也恩将仇报,还曾操纵公权力节制思惟。但团体上说,阿巴斯王朝相对宽大。
[15]《古兰经》传达安拉的旨意说:我在每个民族中,确已调派一个使者。见《古兰经》16:36。
[18]伊斯兰教的典范除了《古兰经》另有圣训,即穆罕默德的言行,这里不会商。
[11]法衣的来源见《景德传灯录》卷一,钵盂的来源见《旧唐书·神秀传》。
[11]见《古兰经》5:3。
[4]罗马教皇居五大宗主教之首,一个首要的来由就在于他们是圣彼得的传人,而圣彼得则在十二使徒中排名第一。
[1]请参看《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
[23]伍麦叶,畴昔的汗青著作普通都称倭马亚。但倭马亚系由英语转译,伍麦叶则更靠近于阿拉伯语。并且对于汉语来讲,伍麦叶明显更轻易辨识,是以本书采取伍麦叶的译法。
[6]灵山即灵鹫山,是佛祖生前说法的处所。
[5]恺撒的归恺撒,上帝的归上帝,见《圣经·新约·马太福音》。
[19]见《古兰经》1:1-7。
[13]以上故事见《五灯会元》卷一,《景德传灯录》卷三。
[2]请参看邓晓芒《思辨的张力》导言。
[28]请参看(美国)塔比特·A.J.阿卜杜拉《伊拉克史》,(美国)斯塔夫里阿诺斯《环球通史》,金宜久主编《伊斯兰教》。
[8]承认查理曼帝号的拜占庭天子是迈克尔一世,时候是在公元811年或814年,汗青上有分歧说法。
[27](美国)塔比特·A.J.阿卜杜拉《伊拉克史》就称其为“意味着背叛和记念的黑旗”,被记念的则是第四任哈里发阿里。
[25]请参看《新唐书·高仙芝传》,《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六。
[8]事见《五灯会元》卷一。原文为:世尊(佛祖)在灵山会上拈华(花)示众。是时众皆沉默,唯伽叶尊者破颜浅笑。世尊曰:“吾有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实相无相,奥妙法门,不立笔墨,教外别传,付嘱摩诃迦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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