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龙城飞将[第2页/共2页]
程处默终究心虚了,额头冒出了盗汗。
诗中出处,赏诗的人全都明白,恰好作诗的人不明白,很难堪的场面。
飞白早在汉朝便有,厥后书圣王羲之和他的儿子王献之尤精飞白,而现在的大唐天子李世民,恰是王羲之的超等脑残粉,酷好仿照书圣笔迹,上有所好,下必效之,因而飞白这类字体敏捷在贞观年间成为时髦。
长孙无忌呵呵一笑,慢条斯理捋着黑须,与房乔褚遂良等人互换了一个会心的眼神。
因为李素的一首诗,几位国公名臣名将打成了一锅粥,而李素浑不知情,悠然地在承平村过他的太常日子。
诗呢,当然是他的,花了钱嘛,但是……本身的东西就必然要体味它吗?
长孙无忌笑道:“哦?你爹为国交战疆场多年,军功彪炳,天下皆知,可老夫与你爹了解数十载,怎从不知你爹竟有‘飞将’之美称?”
“老夫甚喜此诗,既然贤侄说此诗是你所作,老夫对此诗有一处不解,还望贤侄解惑……”长孙无忌的笑容有点阴。
坦白说,李素并不太喜好飞白这类字体,其势过分浑圆,着笔过分有力,功力稍有不敷便很轻易把一篇文章画成鬼画符模样,很丢脸。
不过今晚长孙无忌的思疑是对的,毫无思疑才叫瞎了狗眼,长孙无忌刚说完,房乔褚遂良等人连连点头。
“长孙老匹夫,你出来,俺跟你决一死战!”
李素仍每天对峙上村塾,老爹盯得紧,敢不去就祭起法器抽,讲堂上郭夫子已不太敢教他了,毕竟他只是穷教书的,对这位能作出“有花堪折直须折”的大墨客,他能教甚么?
“该买两端牛了啊……”李素喃喃自语。
对于一个写字其臭非常的人来讲,有资格挑遴选拣吗?
长孙大人发话,程处默不能不答,闻言胸一挺,一副理直气壮的模样:“当然是我作的。”
再说,随波逐流才是李素的人生信条,非要在这类小事上标新创新跟统统人作对,有需求吗?
有了二十亩田,李家也算是村里的小地主了,当然,比起同村的东阳公主还差得远。
文人多疑,文人相轻,文人的天下里,最出众的人永久是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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