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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龙城飞将[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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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孙无忌也懒得计算程咬金的口无遮拦,笑道:“好,老夫且问你,‘但使龙城飞将在’此句,‘飞将’所指何人耶?”

对于一个写字其臭非常的人来讲,有资格挑遴选拣吗?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话糙理不糙,从遗传基因来讲,老混蛋生小混蛋才是天经地义,程处默是个甚么性子,长安城里谁家不晓得?鱼肉百姓倒不至于,却也号称长安一霸,整日领着国公国侯家的一帮子纨绔后辈吃喝玩乐兼打猎,至于读书,天然也读的,程处朗读书的事迹比他的长相更出众,三年气跑了五位先生,直到现在还只根基达到认字的程度。

程处默想哭……

长孙无忌快笑抽了,上气不接下气道:“本来竟是这般得来的雅号,汉朝李广将军泉下有知,亦当欣喜‘飞将军’名号后继有人,幸何如之。”

“噗――”堂内统统人全数喷了。

日子真的很落拓,不愁吃穿的根本上能够每天过得如此懒惰落拓,对李夙来讲便是莫大的福分,他越来越珍惜现在的糊口,刚来到这个年代时脑筋里冒出的一丝丝建功立业的野心,早被现在幸运的懒惰糊口消磨得干清干净。

坦白说,李素并不太喜好飞白这类字体,其势过分浑圆,着笔过分有力,功力稍有不敷便很轻易把一篇文章画成鬼画符模样,很丢脸。

每天在书院里练两个时候的字,下午回到家,李素偶尔扛着耕具到自家田里帮老爹干点活,偶尔也叫上王桩王直兄弟,去河滩边晒晒太阳。

程处默终究心虚了,额头冒出了盗汗。

以是李素左思右想,再思三思以后,终究做了一个很精确的决定――尽力学好飞白体。

因为李素的一首诗,几位国公名臣名将打成了一锅粥,而李素浑不知情,悠然地在承平村过他的太常日子。

“长孙老匹夫,你出来,俺跟你决一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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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今晚长孙无忌的思疑是对的,毫无思疑才叫瞎了狗眼,长孙无忌刚说完,房乔褚遂良等人连连点头。

长孙无忌呵呵一笑,慢条斯理捋着黑须,与房乔褚遂良等人互换了一个会心的眼神。

“飞将,飞将嘛……”程处默被逼得黑脸出现红光,游移半晌,眼角余光一瞥,指着程咬金道:“飞将天然是我爹!”

小地主也是地主,实际上来讲,李素和公主殿下已是同一个阶层了,剥削阶层。

理直气壮的态度很精确,花了钱嘛,东西天然是他的,程处默毫不心虚。

“该买两端牛了啊……”李素喃喃自语。

诗呢,当然是他的,花了钱嘛,但是……本身的东西就必然要体味它吗?

李素仍每天对峙上村塾,老爹盯得紧,敢不去就祭起法器抽,讲堂上郭夫子已不太敢教他了,毕竟他只是穷教书的,对这位能作出“有花堪折直须折”的大墨客,他能教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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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白早在汉朝便有,厥后书圣王羲之和他的儿子王献之尤精飞白,而现在的大唐天子李世民,恰是王羲之的超等脑残粉,酷好仿照书圣笔迹,上有所好,下必效之,因而飞白这类字体敏捷在贞观年间成为时髦。

自仓颉造字以来,中原汉字比文明更渊远,有了羊毫以后,汉字的字体愈发多变。贞观年间,最风行的字体莫过于飞白体,不管朝堂还是官方,皆以飞白为主。

程咬金气得老脸发绿,在揍儿子和揍客人之间踌躇了一番后,终究决定先揍客人,太气了,不能忍。

现在这个小混蛋摇身一变,从粗人俄然变成了墨客,并且作出一首可称绝世的好诗,在坐的都是一帮整天跟人斗心眼的老狐狸,谁会信程老匹夫能生出这么一个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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