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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中华史:从春秋到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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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商鞅变法[第1页/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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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的留爷处,就是秦。

是如许吗?

为新期间加盖公章的,是周威烈王。

管用的是霸道。

这时的楚国,已经变成中原了。

的确,战役在春秋是光荣的事,也是面子的事,还是君子的事,是以流血而不嗜血,有血性而无血腥。即便是城濮如许的大战,时候也只要一天。一旦决出胜负,就各自出兵,毫不赶尽扑灭。像越王勾践那样把吴都一围三年,已是蛮夷风格和战国做派,为君子君子所不耻。

否。

杀人机器是不会把别人生命放在眼里的,商鞅本人就是如此。传闻,商鞅有次一天以内就在渭水之滨处决犯人七百余人,乃至于“渭水尽赤,号哭之声动于六合,畜怨积仇比于丘山”,的确就是惨绝人寰![12]

这一鼎新的直接成果是领主没有了。领主没有了,领地天然也没有了。今后,秦国不再有采邑,只要郡县。天下设为三十一个县,置县令(县长)和县丞(副县长)管理。今后篡夺他国之地,也不立封国和采邑。既没有领地,又没有领主,也就没有了真正意义上的贵族。

没人晓得这条史料是否可靠,正如没人证明它无中生有,或夸大其词。但无庸置疑,商鞅是一个铁血宰相。新法初行之时,秦国高低群情纷繁,到都城赞扬的数以千计。起先商鞅还跟他们讲事理,厥后就干脆以霸道行霸道。并且不管是说新法不好还是说好的,都十足称之为乱民,放逐到边邑。成果当然令商鞅对劲。今后今后,再没人敢说三道四。

当然,贵族不成能顿时被毁灭,商鞅只能先以新贵代旧贵。详细计划,则是非论血缘论军功。新法公布后,统统贵族都必须先从没有军功的宗室做起,然后遵循军功的大小重新肯定尊卑贵贱,爵位俸禄。没有军功的,打消名位,降为民户中的地主和富人。有军功的,爵位最高也不过封侯。并且,只要有军功,哪怕不是宗室,也能封侯,成为新贵。

更首要的,是主权。

这错不该犯

至于屠城如许的蛮横行动,当然也是战国的发明。[5]

或许又会有人问:诬告也能建立吗?能。因为商鞅在鼓励邻里之间相互告密的时候,就没说要有证据,更没规定诬告者要负法律任务。总之,嘉奖告发的政策是有的,制裁诬告的法律则是没有的。不难猜想,在商鞅的治下,被人诬告和屈打成招的,必然不会绝无独一。

不错,变法是要有些铁腕。决策做出今后,斩断争辩也很有需求。不然,七嘴八舌,群情纷繁,议而不决,决而不可,鼎新就不能胜利。但商鞅的环境分歧于此。他所做的统统,都是环绕着独裁、集权和独裁来设想和停止的,是以不能让群众有任何自在,包含谈吐自在。

进入战国后,北方诸国也纷繁见贤思齐,接踵称王。就连奄奄一息的宋也不甘孤单,秦和齐乃至还曾称帝(但很快规复为王)。总之,约莫在战国过了三分之一的时候,统统的公都城变成了王国。[8]

总之,商鞅一手拿狼牙棒,一手拿军功章,带领秦国凸起重围。新法实施十年后,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群众“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孝公也从雍(今陕西凤翔县)迁都咸阳(今陕西咸阳市),开端了“囊括天下,包举宇内”的筹办。勃然雄起的秦让诸侯刮目相看,连周天子都送来了胙肉。

车裂即凡是所谓五马分尸。行刑之法,是用绳索捆住受刑者的头和四肢,另一头系在马身上,然后同时催促五匹马,分裂人犯的身材。商鞅所受,就是这类酷刑,并且是当众履行,清楚有杀一儆百的意义。[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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