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第1页/共2页]
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至於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纪孝行章第十
诗云:「赫赫师尹,民具尔瞻。」
曾子避席曰:「参不敏,何足以知之?」
开宗明义章第一
治国者不敢侮於鳏寡,而况於士民乎,故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治家者不敢失於臣妾,而况於老婆乎,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
子曰: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哀,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贤人之政也。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陈其□簋而哀戚之。擗踊抽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厝之。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春秋祭奠,以时思之。肇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未完待续。)(未完待续。)
庶人章第六
孝治章第八
「身材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至始也。立操行道,立名於后代,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卿大夫章第四
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不法不言,非道不可,口无择言,身无择行,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三者备矣,然后能守其宗庙,此卿大夫子孝也。诗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
资於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奠。盖士之孝也。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稳定,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
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
子曰:君子之事上也。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将顺其美,匡救其德,故高低能相亲也。
仲尼居,曾子持。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训天下,民用敦睦,高低无怨,汝知之乎?」
广立名章第十四
昔者天子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於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於不义。故当不义,则天不成以不争於父,臣不成以不争於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
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三才章第七
诗云:有觉德行,四国顺之。
在上不骄,高而不包。制节谨度,满而不溢。高而不包,以是长守贵也。满而不溢,以是长守富也。繁华不离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盖诸侯之孝也。
事君章第十七
诗云:恺悌君子,民之父母。非至德,其孰能顺民如此其大者乎?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要君者无上,非贤人者没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谏诤章第十五
诗云: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
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六合之经,而民是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顺天下。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先王见教之能够化民也,是故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陈之以德义。而民兴行。先之以敬让,而民不争。道之以礼乐,而民敦睦。示之以好恶,而民和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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