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佣兵[第2页/共2页]
说实话,洛明对这个打算的冲突也未几,他又不是故意机洁癖。
“这位是新插手的队友吗?”一名漂亮的金发男人浅笑着问道。
俄然,有一个不调和的声声响起了。
我想想……琅松阿谁蠢货贪污得太狠,连马儿的饲料钱都剥削,最后有匹马饿得跌倒,把小查理摔伤,最后爷爷把他拉去吊死了。这类只会好事的人,就是一分钱都不贪,也不该让他管事。”
目前大陆的安稳只是临时的,说不定过一二十年就会战役复兴,当时你我同心合力,在人间搞出一番大奇迹来……”
为甚么找来这么个家伙骗钱呢?这影响的但是必金城的佣兵们的名誉啊。”
“嗯?你对这些不感兴趣么?”
一天他俄然想起祖上曾经出太小贵族,只是那位先人喜好到处探险,最掉队入四周的迷雾丛林中,一去不复返。
根基上,走进屋内的佣兵都戴着青铜色,乃至是银色的徽章,而格兰蒂这时也已经把她作为白银级佣兵的标记……挂在了大氅的胸前,仿佛一枚胸针似的。
十二枚金币,也就是一百二十枚银币,一万两千枚铜币,已经算城里一户浅显人家全数的积储了,如许的任务如果能接到两三次,有些佣兵乃至能够就金盆洗手回家了。
为首的是一名大叔,乃至靠近爷爷的级别,发间暴露一些银丝,看上去怕不是有五十岁,只是浑身肌肉健壮,上面还画着蛮横人似的纹路,背后背着的一把重剑更申明实在力不凡。
请多量佣兵结队带他去深入迷雾丛林,试图找回那位先人身上的佩剑、家徽戒指等贵族身份的证明,找回他的骸骨安葬回故乡想必也会成为一件嘉话。
而青铜级佣兵,乃至更强的白银级佣兵就要担当起对于迷雾丛林中魔兽的任务,更伤害,但酬谢也相称丰富――格兰蒂拿到的定金就有两枚金币,事成以后少说会再付十枚,这笔钱纯真用来在旅店用饭留宿的话够花半年。
“格兰蒂蜜斯,您如果宽裕的话,我们大师也不是不能借你一点啊。
“我说,这不太对啊……”
五个铜币也就是一杯麦酒的代价,就算格兰蒂也付得起,但这本身就代表着一种态度了。
很快,手续就算是办好了,独一让洛明吃惊的,就是格兰蒂竟然悄悄塞了五个铜币畴昔。
“这个天下对于赃官贪吏,可向来都是剁手起步吊死拉倒呢,当然几枚铜币还算不上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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