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沧海桑田[第2页/共6页]
人间事,最令人惊骇的便是变数。恰是这两个字,让这副倾城容颜于瞬息间定格成永久。七万年未曾见过他的笑模样,回望处,却犹记得昆仑虚的后山,他站在桃花林里,夭夭桃花漫天。
他见着我,一愣,缓缓道:“阿音,我觉得,你永不会晤我了。”
因青丘之国收支只一条道,不管是腾云还是行路,正东那扇半月形的谷口都是必经之途。加上夜华每日凌晨都有个漫步的风俗,我便姑息他,没马上招来祥云,乃是靠两条腿走到了谷口。
脖颈处的气味终究稳下来,他默了一会儿,闷闷地:“迷谷送饭给你,发明你不在,便来禀了我,我就随便出来找找。”
折扇在掌中嗒地一敲,我昂首道:“鬼君这是做甚?”
这声音熟谙得很,被他连名带姓地唤,却还是头一遭。
我一愣,不晓得该答甚么话,却也感觉他这猜测好笑,便当真笑了两声,道:“我不过来洗个澡。”
水中不比高山,确然不是我这等走兽处得惯的,加上身上的七分伤并心中的三分乱,刚分开夜华的搀扶,脚下一松,差点一个猛子栽倒。
他从速伸手将我抱住,倒是晓得避开胸口的伤处了。我尚将来得及说两句面子话,他已将头深深埋进我肩窝处,声音嘶哑:“我觉得,你要投湖。”
喉咙处竟有些哽,眼底也浸出一抹泪意,恍忽感觉这滋味似曾了解,连累得心底一阵一阵恍忽。
我只来得及在心中叹一声运气好,幸亏方才未除了衬裙。身子一松,唇便被封住。
此前我因一向昏着,不晓得是哪个帮我包扎的伤口。想来也不过夜华、迷谷、毕方三个。不管是他们三个里头的哪一个,终介怀我是女子,即便我化的狐狸身,也只是将我浑身的血迹擦了擦,没扔进木桶里沐一回浴。方才又爬一回山,且在炎华洞里里外外忙一阵,现在闲下来,山风一吹,便觉身上腻得很。
离镜嘴唇颤了几颤。
我大睁眼将他望着,因贴得太近,只见着他眼眸里一派澎湃翻滚的玄色。虽是大眼瞪小眼的姿势,他却仍没忘了嘴上工夫,或咬或吮,非常凶悍。我双唇连着舌头都麻痹得短长,模糊感觉口里溢出几丝血腥味来。
我长到这么大,四海八荒逛遍了,却从未去过九重天。此番借夜华的面子得了这个机遇,能痛快逛逛九重天,固然身上还带着伤,一颗狐狸心却微感镇静。
虽着了迷谷回房安息,他却强打精力要等外出寻我的毕方,我陪他守了会儿,打了好几个哈欠,被夜华架着送归去睡了。
我拍了拍他的背:“哦,是该用饭了,那我们归去吗?”
我讶然一笑:“这可委实是门大学问了,你倒很有经历嘛。”
尚未走近,他已三两步迎了上来,拜在我跟前,神采青黑道:“鬼族那位离镜鬼君呈了名帖,想见姑姑,已在谷口等了半日。”
我怔怔地在他身边坐了会儿。那一双逾七万年也未曾展开的眼,那一管挺直的鼻梁和紧抿的嘴唇,好笑七万年前初见他时我年幼无知,竟能将如许一副英挺容颜看作一张小白脸。
公然是我操多了心,迷谷将墨渊侍弄得甚妥当,连散在枕上的一头长发也一缕缕细心打理过了,便是我这等独到详确的目光,也挑不出甚么错来。
洞里静得很,坐久了也有些冷,我将他双手放在怀中捂了会儿,打了个颤抖,又出洞去采了些应时的野花,变个瓶子出来,盛上溪水养着,摆在他身边。如此,清寒的山洞里终算是有丝生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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