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第2页/共3页]
固然她向来也没弄明白过教员教诲她的这句话到底有甚么意义,但以赛亚下定了决计要更加谨慎谨慎。她攥紧了腰间的剑柄,谨慎翼翼地一步步向前。
既然已经到了这里,为甚么非要比及明天赋来应战?
这景象实在过分诡异,但勇者向来不会感到害怕。以赛亚踏着泥浆般的史莱姆不竭进步,脑海中俄然响起了她的教员曾经对她说过的话:
以赛亚玩弄动手里独一的几个金币和铜板,策画着如果她明天回不来,这些钱仿佛也没有甚么用了。何况,如果她吃不饱,又如何能打赢魔王呢?
要吃肉!肉!肉!
彻夜是可贵的美好夜晚,月光淡淡地覆盖着街道。魔界王都的住民们吃过了晚餐,也都纷繁出来漫步,固然时候已经不早,但街上的魔族却并不显得少。
这会儿,她正坐在魔界王都的小酒馆里,食不知味地吃着放在面前的晚餐,完整不晓得本身的实在性别早已透露,并且已经成了魔族大臣们存眷的核心。
如许一想,她变得萧洒起来,大声号召酒保:
以赛亚用力握了握剑柄,心脏严峻得怦怦直跳。
她大喜过望,健忘了倦怠,以最快的速率向着那间独一有灯光的宫殿走去。跟着她离那间宫殿越来越近,地上的史莱姆也越来越少,她的脚步变得越来越轻巧,她感觉本身的确要飞起来了。
平常的魔族是不会到这里来的,魔王宫前面的广场一片沉寂,以赛亚俄然心中一动。
在来魔界之前,以赛亚向来不晓得魔界竟然有这么多史莱姆,它们几近遍及了魔界中的每个角落,如果不略藐谨慎一点,就很有能够踩上,弄得脚上黏糊糊的,一点也不好清理――勇者教程上可向来没提过这一条。
哥布林腿肉的味道比设想中要好很多。常常跑动的大腿肌肉健壮有弹性,颠末厨师的经心炙烤,内部充满了香浓的肉汁,口感绝佳。少女乃至考虑,比及她回到人界,是否能够大力推行一下哥布林肉的烹调体例。那些破钞了毕生精力和哥布林作斗争的农夫们说不定会很欢畅。
魔王宫中史莱姆的数量的确多到令人吃惊,以赛亚几近每走两步就会踩中一只。开端的时候,她还会停下脚步用身上照顾的手帕擦拭皮靴,到厥后她干脆放弃了这个没成心义的行动,只是用力用沉重的靴子将地上的史莱姆踏得稀烂。
正如人类的王都是以火星玛尔斯定名普通,魔界王都的称呼也来自一颗行星。这颗行星在人界被称为维纳斯,魔族却称它为路西菲尔,并把它作为他们王都的称呼。
当初与火伴们一起受训成为勇者的时候,她与火伴们常常聚在一起讲此类的话。每次提到,大师的兴趣都会变得很高,拿起酒瓶一起畅怀痛饮,神驰着为国捐躯的名誉。
以赛亚胸中热血沸腾,她抛下吃剩的哥布林骨头,一口喝光了杯子里的啤酒,随后跟酒馆仆人结过账,重新来到了大街上,借着酒兴肆意游逛。
酒馆仆人本来还在以一种难以描述的仇恨神情盯着这个占了他店里最舒畅的坐位却只点了菜单上最便宜菜的勇者,但愿他能感遭到他的眼神吃完了从速滚蛋,听到勇者的点单,他的神采变得略微暖和了一点。
啊啊……还是不要想那么远的事情了,毕竟她的人生能够明早就要宣布结束了。
死有何惧?死在魔王手上,总好过被知名小卒干掉。就算她死了,人们也都会记着,勇者以赛亚・格雷斯伯爵,是在和魔王的决斗中捐躯的!
她的晚餐是一种以史莱姆为质料的果冻,内里增加了甜甜的乌霍果汁,在魔族常吃的食品里,这是最浅显的一种。不过这东西固然算不上难吃,但人类绝对不成能吃得惯。自向来到魔界,凯特几近每天都在吃各种以史莱姆为主料的食品,毕竟她手里的川资未几,而这类史莱姆果冻套餐不管在魔界的甚么处所都是最便宜的菜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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