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第1页/共3页]
正如人类的王都是以火星玛尔斯定名普通,魔界王都的称呼也来自一颗行星。这颗行星在人界被称为维纳斯,魔族却称它为路西菲尔,并把它作为他们王都的称呼。
平常的魔族是不会到这里来的,魔王宫前面的广场一片沉寂,以赛亚俄然心中一动。
只除了……史莱姆。
酒馆仆人本来还在以一种难以描述的仇恨神情盯着这个占了他店里最舒畅的坐位却只点了菜单上最便宜菜的勇者,但愿他能感遭到他的眼神吃完了从速滚蛋,听到勇者的点单,他的神采变得略微暖和了一点。
以赛亚胸中热血沸腾,她抛下吃剩的哥布林骨头,一口喝光了杯子里的啤酒,随后跟酒馆仆人结过账,重新来到了大街上,借着酒兴肆意游逛。
以赛亚耸了耸肩,信步向魔王宫中走去。
“请给我来一份炙烤哥布林腿肉!再加上啤酒!”
如许一想,她变得萧洒起来,大声号召酒保:
“中间是第一次到王都来吧?哥布林腿肉这类粗人吃的东西实在分歧适中间崇高的身份,或许您想尝尝王都的特性菜,比如说……龙肉馅饼?”
固然,看上去和空中上的玉轮不太一样就是了。
“路西菲尔……”她低声念了一句。这是那颗敞亮行星的名字,恰与这座王都的名字一样。
啊啊……还是不要想那么远的事情了,毕竟她的人生能够明早就要宣布结束了。
王都的酒馆办事质量很高,勇者所点的炙烤哥布林腿肉和啤酒很快就被端了上来。和勇者所设想的粗暴摒挡分歧,在王都的酒馆里,哥布林丢脸的绿皮已经被剥掉了,只留下连着骨头的红色腿肉被炭火烤得恰到好处,表面被烤得稍稍有些焦,看上去让人很有食欲。
但是史莱姆做成的早中晚餐所供应的营养底子没法满足发育期少女的需求,少女的胃袋不竭向着它们的仆人吼怒:
令人吃惊的是,她在偌大的魔王宫中,竟然连一个魔族也没有碰到。
如果她死在这里,格雷斯家属也就绝嗣了。父亲如果得知如许的动静,必然会难过得哭出来吧!
“不要瞧不起史莱姆,”她的教员老是如许对她说,“史莱姆是魔界的根本。”
合法以赛亚对于在泥浆般的史莱姆当中跋涉感到怠倦,开端悔怨夜探魔王宫这一草率行动的时候,她俄然发明远处的一座宫殿仿佛亮着灯。
以赛亚玩弄动手里独一的几个金币和铜板,策画着如果她明天回不来,这些钱仿佛也没有甚么用了。何况,如果她吃不饱,又如何能打赢魔王呢?
她压抑下严峻的表情,推开了宫殿的大门。
以赛亚・格雷斯是小我类勇者。
只如果有机物,它们几近甚么都吃,都会渣滓是它们最欢迎的食料。或许就是因为这个,以是王都才有这么多史莱姆的。在咽下黏滑食品的同时,以赛亚只能尽量制止除想那只史莱姆在成为她的晚餐之前都曾经吃下去过甚么。
只读过《勇者教程・魔王卷》的以赛亚对龙族的崇高血脉并没有甚么观点,不晓得真正的龙毫不成能被端上酒馆老板的餐桌,酒馆老板所谓的“龙肉”只是魔界的一种被称为亚龙的大蜥蜴肉,只能骗骗向来没来过王都的乡巴佬。是以她非常用力地咽了一口口水,数了数口袋里的金币,非常遗憾地对老板说或许下次吧。
以赛亚感觉本身大抵永久也没法适应这类食品,但此时她只能用胡想来弥补面前的实际。如果她能杀死魔王并顺利回到人间,她便能够吃到任何她想吃的东西。她至今仍然很驰念幼年时与母亲一起在领地居住时,农夫给他们做的村落风味牛排和烤土豆,以及她父亲曾经带她去观光,在海边吃过的新奇龙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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