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信希有分第六[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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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故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即为着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何故故?若取不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该取法,不该取不法。
持戒修福:
须菩须又问道:「佛陀!后代的很多众生,听闻您本日所说的奥妙言说、章句,能不能是以而生实信之心?」
正信罕见分第六*
后五百岁:
【译文】
【原文】
*本分在论述,显真空第一谛,说因修要无住,果证要无得,方为无依无得的实相般若。这类甚深妙法天然不易令人生起实信;谓实信者,是必须由聪明了达无所得法,修无所得行,证无所得果,然后才美满了彻第一谛,所以是罕见可贵的。
「这是甚么原因呢?如果众生一念心,于相上有所取着,则会落于我、人、众生、寿者四相的对待别离中。一样地,若众生固执各种法相,即于我、人等四相有所取着。若又固执没法相,则一样地也会落于我、人等四相的对待别离中。「因为取法例滞于有,觉得有实有的生灭法相可离;取不法例泥于空,觉得又有空寂的不法相可证得,不能与空理相契,以是法相与不法相都不该执取。
必须具有信实、信德、信能三前提。
「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捨,何况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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