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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信希有分第六[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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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信罕见分第六*

必须具有信实、信德、信能三前提。

【原文】

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3、4、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何故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没法相,亦无不法相*。

筏喻:

佛陀答复须菩提说:「不要如许思疑;在我灭度后的第五个五百年,如有持守戒律、广修福德的人,能从这些言说章句,体悟无住的实相般若妙义,而生出可贵的实在信心。该当晓得这些人,不止曾经于一佛、二佛、3、4、五佛所莳植诸善根,实在他们已于多生劫来,奉事诸佛,种诸善根,现世闻说大乘无住的般若真谛,乃至只是一念之间生起清淨信心的人,须菩提!如来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见的,这些善根众生,是会获得无穷福德的。

筏是用竹子或木头作成的小舟,以比方佛法能将吾人从存亡的此岸渡至涅槃此岸。佛经中常以「筏喻法」来讲明修道者对于佛所说的统统便利法门,只可视为渡筏,一登此岸,即应放下,不该再拘泥固执。

信: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很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

言说章句:

善根:

专指「修行要无修,证悟要无证,布施要无相,度生要无我」的真谛。

第一与第二个五百年合起来是「正法期间」,一千年;第三与第四个五百年合起来是「像法期间」,一千年;第五个五百年又叫「末法初期」,也就是我们二十世纪所处的期间,距佛涅槃有二千年,是属于「末法期间」一万年中的最后五百年。

「根」,有发展之义。善根便是可生众善之根。若依相宗而言,无「贪、瞋、痴」三毒,即为善根。若依本经,则「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乃是万善之根。

后五百岁:

*本分在论述,显真空第一谛,说因修要无住,果证要无得,方为无依无得的实相般若。这类甚深妙法天然不易令人生起实信;谓实信者,是必须由聪明了达无所得法,修无所得行,证无所得果,然后才美满了彻第一谛,所以是罕见可贵的。

「这是甚么事理呢?是因为这些善根众生,不再妄执有我、人、众生、寿者四相的对待别离,不会固执有为的生灭法相,也不会固执有为的空寂法相。也没有不是诸法的执相。如此则心无所住,而修无相之行,故获功德泛博。

「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捨,何况不法。」

「何故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即为着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何故故?若取不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该取法,不该取不法。

是以,如来常说:「你们诸位比丘该当晓得,我所说的佛法,就如同那渡人到岸的舟楫,达到此岸以后,即应弃舟登岸,不成揹负不捨。以是,未悟道时,须依法修持,悟道后就不该固执于法,至于那偏执于不法的妄心,更是该当捨去。」

【译文】

《大集经》中云,有五个五百岁。此「后五百岁」,即指第五个「五百岁」。从佛陀涅槃以后算起:第一个五百年,特徵是「摆脱坚毅」,便是证悟摆脱的人多;第二个五百年,特徵是「禅定坚毅」,便是当真修行的人多;第三个五百年,特徵是「多闻坚毅」,多闻的人多,真修真学的人少;第四个五百年,特徵是「塔寺坚毅」,便是塔寺很多;第五个五百年,特徵是「斗诤坚毅」,便是是非纷诤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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