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中)[第1页/共3页]
布传》等。
怒,命群鬼捽下,罚作马。即有厉鬼絷去[10]。行至一家,门限甚高,不成
宛冥司倒悬状。骇问其故。曰:“挂之稍可,不则痛彻心腑。”张因告以所
形术也[14],犬血可破。”公如言,防备而住。卜人又匿如前。急以犬血沃
荷戈人;及地,则高如人。公捉剑起,急击之,飘忽未中。遂遽小,复寻窗
剑端坐。一漏向尽,更无死法。意欲就枕,忽闻窗隙有声。急视之,一小人
怒,吼如雷,回身复剁。公又伏身人;刀落,断公裙。公已及胁下,猛斫之,
[9]戒僧:即戒行僧。见《长清僧》注。
异史氏曰:“鬼狱迷茫,恶人每以自解;而不知昭昭之祸[10],即冥冥
此耶[8]?乘冥王他顾,以盏就案角泻之,伪为尽者。俄顷,稽宿世恶录[9];
俯身欲龁。李骤起,大喊,击其首,中嘴。物嗥如鸱[7],掩口负痛而奔,吐
[10]手弓而腰矢:手持弓,腰插箭。
者有害,君可危。”公乃自卜。卜者起卦,惊诧曰:“君三日当死!”公惊
试和殿试。殿试在宫廷停止,由天子主持井亲定三甲名次,入三甲者统称进
据《聊斋志异》手底稿
血道上。就视之,于血中得二齿,中曲而端锐,长四寸余。怀归以示人,皆
以求宽大,叫忏。佛教规定,教徒隔半月停止一次诵戎,给犯戒者以悔过机
[15]“世之讲此道”句:意义是,人间讲占卜之道而能精确无误地预言
又坐待之。逾时,一物穿窗入,怪狞如鬼。才及地,急击之,断而为两,皆
何?况有借性命以神其术者,其可畏尤甚耶!”
之罚也。可勿惧哉!”
[8]目注隙中:此从铸雪斋抄本,原作“目注隙中久之”。
见一巨鬼,高与檐齐;昏月中,见其面黑如煤,眼闪动有黄光;上无衣,下
首,遍吸其脑。李惧,匿首尸下。物来拨李肩,欲得李首。李力伏,俾不成
指科学所说地层极深处囚禁幽灵的处所。[6]是为僧:这个身为僧的人。是,
[11]弯:拉弓;指开弓射箭。弯也作“关”。《孟子告子下》:“越
会。后逐步成为专以脱罪祈福为目标的宗教行动。
人关弓而射之。”
头店,今为淄博市淄川区冶头村。
见。僧大骇,乃戒荤酒,虔诵经咒。半月寻愈。遂为戒僧[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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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问之。既至,未言。卜者曰:“君莫欲问仆病乎?”公骇应之。曰:“病
奏刀騞然。”这里用以描述猛力拔关开门的声音。
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何如?”群尸整齐而应曰[5]:“何如!”俄
刘孝廉[1],能记前身事[2]。与先文贲兄为同年[3],尝历历言之[4]。
亦铿然有声,鬼仆而僵。公乱击之,声硬如柝[13]。烛之,则一木偶,高大
倏忽至三日,公端坐客店,静以觇之,整天无恙。至夜,阖户挑灯,倚
立处,但见卜人头面,皆为犬血恍惚,目灼灼如鬼立。乃执付有司而杀之。
逃去。叛逆失利后,清廷连累兴狱,对该地区群众停止血腥搏斗。事见《清
行七。明崇祯武举人,山东栖霞县人。顺治五年(1648),他带领叛逆农夫
次日,遍告交知,与共诣卜所。卜人遥见公,瞥不成见。或谓:“此翳
望公力劈。公猱
[1]于七之乱:指清顺洽年间山东半岛地区于七带领的一次颇具范围的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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