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修真纲要[第2页/共4页]
此等不破正邪、不睬清浊、不裁善恶之法,此法不法,名之为法,实没法也,唯修圣德,神明深行,不取统统法,以不取心而行法,行统统善法而得成此无善恶法,此法最易体味而最难修行,比方虚空甚易知见,而甚难行入,世人行在明暗以内,亦在虚空当中,独不能离明暗而入虚空。
修真之人,当观六合稳定之律,六合法例,乃为君法,奉持君法,诸臣皆得所适,不奉君法者,诸臣无主,乃自争斗,而于君主,亦当修明,若君暗淡,臣不见君,贼心则起,能夺君位也,是故,若欲治心,当明其君,君主未明,则奉持君法,如法行持,诸臣自安,君主不请而自现,不修而自明也。
如是学静,乃为修真第一事,此为根本,此基之坚毅,为厥后行道之安顺也,若欲修真,此是第一,无此根本,统统修行,如沙聚塔,毕竟不成。
彼将万念运,心恒止于安,万念无妄情,清净性所现。
以此为法,修身养性,渐得于静,聪明亦明,得此法者,性气自凝,名为灵丹,五气归元,至于养元,元心元性,至于归一,此乃静养之法,涵养得一之纲领,是故,欲修真得一者,当法例六合,起居作息,当有节度,初学者无知,当尊法行,至于得法,能够随性,何故然哉?性已从真,随真为行。
非识亦非心,心识亦非真,统统不离真,此真无等伦。
心挂于一念,第二念不挂,二念尚不挂,何可挂万念。
真邪亦是阴阳转,同生异名非有乱,举止不定自心乱,自心定处即得安。
心便是身身即心,心身只在显教门,
此中清净人,心恒居胜净,念想如诸物,彼情在物外。
如欲修真,先知始终,知始终已,不急不躁,垂垂修持,至于圆行,最上之事,从最下为之,故应善修其本,从最粗浅,点点滴滴,不生懒惰,统统能作者,皆作成美满,毫末之木,乃可参天。
若无来去将何如,不来不去心归身。
念来忽念去,思来或想去,心恒住平静,静处净性立。
以无等伦故,能生统统伦,或一或二三,统统皆同真。
法义说于统统众,世人只取人法义,非人法义非人取,得法舍法第一义。
此六合内自生也,六合外自生者,非生于六合以外,乃于六合中生养万物,万物接收六合精气为食,六合精气化养身内万物,此万物非六合本有,故名外自生也,世人以精气外生之繁而夭亡,六合外生之繁,亦将精气衰竭而趣死地也。
应善涵养身心,重视饮食起居的作息,如许才气有规律的糊口,六合因骨气有度而能四时日夜变更,万物得以生息,若六合的骨气不能有度,四时日夜变更不有常,则万物入死。
最上奥妙道,不成思议道,从最微末法,不攻而自下。
人生六合间,当学习六合,
真情非无情,无诸妄情也,痴迷恩仇内,妄情岂至心。
慧者从邪直入真,陋者去邪而养真,顿渐二法各有别,各以各心作弃取。
颂:
莫说性命事,性命本是一,人间一漏身,非真性命地。
修真之士,当明道情,人间妄情,贪爱沉重,堕留存亡,斯须罢了,诱人慧薄,不信存亡,彼不修行,倾丧德行,亦无圣心,鲜有贤智,诽谤丛生,若无缘者,不成轻说,使诱人生非议,开罪无量,亦障自真圣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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