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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藏头诗[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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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清秀,是一针一线绣上去的,看得出来是出自一个蕙心手巧的女子之手。萧毅文明不高,但是察看力却深得那老头儿的遗传,能发明很多轻易被人忽视的细节。

萧毅抱着那块红布,躲在一块石头前面,身子尽尽力的伸直在一起,不敢暴露哪怕一根汗毛出去,他乃至能够感遭到身后的石头在一点一点的剥落。

几百米以外的凯奇站在一片白雾中心,提着ak47的右手用力攥紧了几分,冷风拂过,那一头金黄色的长发飘零起来,听到耳中传来的那一道充满挑衅的声音,他的神采突然一冷,嘴角微微抽搐着,双眼淡然的看着火线,眼中闪过一丝寒芒,还是锋利不已,锋芒毕露。

“吼……”它仰着头,虎目中出现火焰似的火红之色,盯着那女人收回一阵吼怒,震耳欲聋。

旦角面无神采,淡淡的扫了已经成为一具尸身的亚当一眼,随即转过身,但神采却刹时怔住。

“砰”

“千手门内里的女人都跟你一样标致吗?真是让人猎奇啊!凯奇叫我好都雅着你,我现在就当真看看你到底长甚么样?”络腮胡杰森阴测测的笑着,眼中邪光大盛,看向旦角的眼神就像是一头饿狼盯着一只肥硕的大绵羊一样,迫不及待的想要把后者一口吞噬。

“好,我跟你走!”旦角的嘴角扬起一抹媚笑,手一扬将枪扔在地上,并高举双手,做出一副举手投降的姿式,只不过看在阿谁络腮胡的本国佬眼里却仿佛是一副任君采撷的娇滴模样。

旦角神采微寒,但眼瞳深处却闪过一丝隐晦的笑意。

但是他还没有完整把红布解开,就被上面的一段刺绣笔墨所深深吸引,精确的说,那不是一段简朴的笔墨,而是一首诗。

旦角神采一沉,嘴角微微一抽,眼神似有似无的瞥了一眼萧毅地点的方向,因为她晓得,红娘铜镜就落在那边。

那一脸阴冷的男人看了一面火线的旦角,又瞥了一眼不远处的萧毅,淡淡的说道:“你盯着那女人,我畴昔看看!”

“那女人另有甚么值得盯得,凯奇,干脆我们一起畴昔把红娘铜镜抢过来”满脸泥黄色络腮胡的男人盯着萧毅地点的方向一脸镇静的说道。

它的目标,鲜明便是旦角白净如玉的脖子。

“如果不是甚么代价连城的东西,老子还不奇怪呢!”萧毅解开红布上的结,敏捷将其翻开,内心盘算主张。

“啊!!”旦角回过神来的时候,那东西已经飞到了半空中,顿时,她标致的面庞变得扭曲,收回一声气愤的尖叫。

“去死……”

莫负如来莫负卿

杰森吞了吞口水,大笑着朝着旦角扑了畴昔,

“看来凯奇的担忧是多余的了,放下枪,乖乖地跟我走,要不然,嘿嘿……”络腮胡嘿嘿一笑,眼神披发着邪光,视野在旦角的身上肆无顾忌的高低流走,乃至还不竭的舔着那干裂的嘴唇。

黑丝包裹着那苗条浑圆的美腿,脚上一双玄色的细跟高跟鞋,整小我看上去高挑非常,就算跟之前的阿谁女模特比也不遑多让。

旦角地点的悍马车产生撞击,能够瞥见,整块驾驶位的车门都深凹出来了一块,红色的油漆被一层层的蹭下,看上去像是一个重伤的野兽。

下车以后,她的模样才算是第一次正式呈现在世人的视野中。

瑟鼓缠绵绣相思

“嘿嘿,我劝你还是不要乱动,不然这么标致的女人就要从这个天下上消逝了那多可惜啊”不知何时,阿谁满脸泥黄色络腮胡的本国人从路虎车上走了下来,现在,他手里提着一把ak47,黑洞洞的枪口对着旦角。

悍马车停下,却不是因为外在的启事,而是旦角踩下了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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