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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末世重生之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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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第1页/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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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外俄然传来喧闹声,一个妙龄少女推开门外的两个保卫闯了出去,一看到明熙就大声说:“好啊!这两天看到大姐夫给姘头送好吃的好喝的就算了,明天是我姐姐的大好日子,竟然还把这个兔儿爷也接过来了,还要不要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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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都雅,熙我给你讲讲……”他悄悄地将婚礼的各个步调说给明熙听,明熙能够听出他言语中深深的神驰。“如果是我们结婚,我们就穿一样的衣服,传闻那叫做西装呢。你长得俊,穿红色的西装必定都雅,我就穿玄色的,哼,必定比宋舒城穿得都雅。”

“这、这——”

明熙视线微掀睨了她一眼,威势彭湃地拍了出去,少女的脸一白,放肆的嘴脸僵在那边,人却一动不动。

沈忱红着眼睛呆愣愣地一会儿,猛地昂首手掌捏紧,看到的是明熙微闭的眼,内里满是风轻云淡。他恨恨地捏紧手——

沈忱正端着水给他,一下子惊得水杯从手里掉落,水泼了他一身他却浑然未觉。

玉符不在他的身上,他已经感受不到进入幻景的通道了。

明熙一字一字渐渐地说:“你、不消生、气。我感觉她、起码有一句说得是、对的。我、就是一个、不知廉、廉耻的兔儿爷。”说完他咧嘴一笑,笑意却像极地的冰锥扎进沈忱的内心。

“不准动它!给沈忱!”

他猖獗地砸烂屋里的东西,龙卷风似的卷了出去。

明熙就僵住了,重新变成了一块木头。

季世后,沈渝荷跟家里人走散了,她找也找不到以后才略微歇了那心机。没有了那些吸血虫家人的牵绊,沈渝荷的才调才气获得了极大的阐扬。她固然气力不强,但是办理财务方面是一把妙手,当年宋舒城能够夺了自家叔叔的权后还将基地在那段动乱期生长得极好,沈渝荷的功绩不成忽视。

汴路基地这些年景长得愈发好了。这里无死角的超高防备品级令很多人垂涎,有才气的异能者或单枪匹马或携家带口地从其他安然区或堆积地迁徙过来,成为汴路的新一分子。

大半年没有开口,他的嘴唇颤抖了几下才踌躇着咬下第一个调子。

沈忱本相了。他沉声问:“她到底做了甚么?说实话!”

宋舒城见沈忱杀了沈渝莲,内心倒是松了一口气的。

他的脸还残留着因为明熙说话了的冲动欢愉,狼狈和惊怒交叉却覆盖其上,让他的神采显得奇特又好笑。

沈忱一溜烟跑了出去。明熙的眸子子转了转,神采重新点亮了双眸,哪另有半分呆愣无神的模样?他低低地叹了一口气,自行取了桌上切成块的苹果吃了一个,又吃了一小块布丁。他眯着眼睛瞧着外头,沈忱高大的身影在人群中穿越,到了放蛋糕的长桌,他仿佛很难堪要拿哪一种,在哪儿犹踌躇豫的,又转头朝这里看了一眼。

“……我晓得。”

他看着沈渝荷缓声说:“渝荷,你还记不记得那天,我对你说的话?你还记不记得,这两位,是谁?”

火车上很冷【空调】,下车后又是艳阳高照→→我感冒了,现在喉咙痛鼻子塞,的确虐哭。

宋舒城的婚礼公然极其昌大,传闻新娘子是一个浅显的紫阶水系异能者,跟宋舒城是自小熟谙的。

他明天的成绩离不开沈忱。如果说要全数算清,那他只要废掉这身修为。留下玉符,看起来真是矫情。明熙本身嘲笑本身一通,将屋子上锁,分开。

最后大力甩手,整小我残暴地站起来。

***

宋舒城跟平时一样穿戴玄色的西装,西装熨烫得非常笔挺,他的胸前别着一只红色鲜艳的玫瑰花,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眼中隐含着微微的笑意显现他的好表情。他亲身来欢迎明熙和沈忱他们领到一个伶仃的会客室,会客室面对大厅的方向是一面玻璃墙,内里看获得外头,外头却看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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