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步蟾宫[第1页/共2页]
不过,她还是红着脸,把这事奉告了罗锦言。
很多人终老也不过是个秀才。
见他们走了,夏至就对罗锦言道:“方才您让我去叫他们,我闻到他们身上有脂粉味,很刺鼻,就像掉到脂粉缸里似的。他们必定没去酒楼,这些日子我每天都跟着您去酒楼了,可没有这类味道。”
她既然能认出幼年的赵宥,那也能一眼认出秦珏。
待到他们醒来时,已经不在打斗时的那条巷子里,而是都城里驰名的胭脂胡同。
罗锦言没有看到秦珏,眼看着考生们都已进入贡院,内里垂垂冷僻下来,她心有不甘,转头看到罗绍正在发楞,便猫着腰,蹑手蹑脚下了骡车。
罗锦言偷笑,能够这世上也没有哪个父亲会带女儿来见地这个。
罗绍尚在记念当年与李氏的各种过往,那里晓得他阿谁灵巧可儿的小女儿已经在他眼皮底下溜出去了。
罗绍是十七岁的少年进士,在当时也是很出风头的。都城里向来就有榜下捉婿的说法,罗绍少年漂亮,家道殷实,自非那些豪门学子能够比拟,他就是在皇榜下碰到李毅兄妹的。
罗锦言悄悄听着,一言不发。
贡院前到处可见穿戴蓝青色袍子,提着考篮的学子,有的是由家中长辈伴随,也有的就是几个同窗结伴而来,罗锦言坐在骡车上,看着这宿世从未见过的盛况,眼睛都不敷用了。
罗锦言一时也不知该说甚么好了,只感觉重生真好,宿世她那里见过如许的事,也不知那些不三不四的处所是甚么样的,有机遇真要去见地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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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宫是最污糟的处所,罗锦言甚么没有见过,没有听过?她只是对贩子间的事情不太体味罢了,夏至一说她便明白了。
都城的几座寺庙人隐士海,竟比月朔十五还要热烈,都是家有学子插手秋闱的。
夏至聪明聪明,看到常贵媳妇如许,立即就猜到是如何回事了,真是的,刚才如何没有想到,这事要不要奉告蜜斯呢?
常贵媳妇出去,夏至把常贵媳妇拉到一旁问道:“除了脂粉铺子,另有那里能染上一身刺鼻的脂粉味啊。”
活了两世,罗锦言也只是跟着父亲和李青风去过酒楼,至于别的处所,她也只是听人说过,以是并没有思疑。反倒是夏至笑得眉眼弯弯。
两人又羞又恼,晓得明天是招了道,可又不知是甚么人干的,若说是那几个地痞,他们打死也不信,哪有挨了揍反倒把仇敌送到这里享用的,可若不是他们干的,那又会是谁呢?
金玉良颜的更新还是在早晨。
李毅父母双亡,只要一个比他小十几岁的mm,娇宠无二,可李家虽是巨富,但毕竟出身商贾,那些江南的仕林大师不屑与之联婚,他又不想把mm嫁给那些不如李家的。传闻都城有榜下捉婿的风俗,干脆带了mm来到都城,一来是给mm购置些江南买不到的东西当嫁奁;二来就是为了mm的婚事。
罗绍是过来人,他自是不会在秋闱期间去寺院听佛,却又想起本身寒窗苦读的那些年,干脆带着女儿,去了贡院前街。
她倒要看看,秦珏会不会呈现!
次日便是八月初八。
莫家康和方金牛虽是粗暴男人,也不美意义把他们在胭脂胡同的事奉告年方八岁的蜜斯,只说醒来今后,发明躺在酒楼的雅间......
两兄弟内心发虚,臊得脸红脖子粗的分开后罩。
想到这里,罗绍长叹一声,悲惨之意涌上心头,再没故意机看内里的盛况,看着骡车的车顶建议呆来,没有重视到罗锦言的行动。
他不由在心底轻叹,惜惜如此聪明,可惜倒是个女儿身,若她是个儿子,读书定会超越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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