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城[第2页/共2页]
固然萧罗礼平时的脾气也有点黏黏糊糊的,不过明天他的表情仿佛特别降落。
萧罗礼抽了抽鼻子,半晌才闷闷地应了一声。
而阮梅之能够狠下心来把没吃完的红烧肉丢掉吗?那当然是不成能的,他特地跑来饭堂就是为了这一道红烧肉,不然他完整能够挑选和同事们一起去吃海鲜自助,哪会有这个闲情逸致和那么多人一起挤饭堂?
阿谁高层带领谨慎翼翼地测度上意:“那要不要让大厨今后别做得这么肥?”
下了班以后,阮梅之去四周的菜市场买了点菜,就拎着几袋子菜回了家。
可惜阮梅之是个纯零。
回到杂志社以后,阮梅之校订了一会儿稿子,其他几个同事就返来了。
不过那位应大少爷吃了几口白米饭后,很快又放下了筷子。
此中一个妹子嗷嗷叫着冲向他,一把抓住了他的肩膀狂摇:“嗷嗷嗷嗷传闻我男神刚才去巡查公司饭堂了是不是?!”
“之之!”
阮梅之只能笑了一下:“你加油。”
他接住了萧罗礼,却并没有甚么表情赏识美色:“又如何了?”
阮梅之一边埋头吃红烧肉一边在内心悄悄祷告,总裁大人你快走吧!快去吃你的五星级大旅店吧!不要来和我们这些穷逼小员工抢饭堂!
他更不晓得他最喜好的招牌红烧肉差点因为新总裁的一句话而职位不保。
而此时饭堂里――
一个高层带领谨慎翼翼地问:“应总,您感觉我们公司饭堂的饭菜如何样?”
阮梅之眨了眨眼睛:“是啊。”
但是事与愿违,下一刻,那位新总裁俄然又把筷子拿了起来。
阮梅之被她摇得头晕目炫,只能晕乎乎地说:“或许他明天还会去……”
应总仿佛俄然想起了甚么,他皱了皱眉,又淡淡道:“算了,就如许吧。”
阮梅之很清楚,即便他和萧罗礼再如何不甘心,也完整没有体例,房东大婶才是这栋屋子的仆人,而他和萧罗礼,不过是租客罢了。
他大学毕业以后就搬到这里了,一住就是六年,多少也有点豪情了,他几近都把这里当作他的家了。
他冷静地在内心想,阿谁新总裁就连饭堂的招牌红烧肉都能嫌弃,估计明天中午去饭堂也就是做个模样给他们这些小员工看的,今后没多大能够还会去饭堂……
萧罗礼在家里宅了一天,一头毛茸茸的短发非常混乱,脑袋上还立着一撮顶风摇摆的呆毛,他只穿了个松松垮垮的t恤,从肩膀的一边耷拉下来,暴露了一小片白花花的肌肤。
应总顿了一下,面无神采道:“还能够,就是红烧肉太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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