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比试[第1页/共3页]
子歌不由哑然发笑,他看起来不过十来岁,言谈举止皆如小童,甚是敬爱。
“如果你实在喜好,能够来东风十里乐坊中一坐,我替你劝劝姨娘,想必她也会同意割爱的。”子歌见她说活坦直,神态又憨直敬爱,内心不免大有好感。
子歌假装很惊奇地望着他,略一福身,算是施了礼。刘豫章固然放肆,毕竟也是将门出身,便也翻身上马,还以一礼。前面的车队也停了下来,策马而来的卢浚逸冲子歌悄悄点头,一副看戏的神采。
子歌稳操胜券,还不忘损他几句。这一招是她畴昔与墨客嬉闹时想到的,下蹲时若要起家,重心必会前倾,若以手指顶住眉心,头部没法前倾,重心便天然向后,起家的力道也会偏离,即便他有过人之力,如此环境,也绝无起家的能够。
子歌微微皱起了眉。她一贯自认脾气甚好,但碰到这刘豫章,她便感觉心头顿起一股无明业火,非得和他一较高低不成。他如此张狂,子歌偏不肯遂了他的意。
“刘公子,下次见面可别忘了我该如何称呼!”子歌朝着他的背影大喊道,忍不住畅怀而笑,围观世人亦是一阵轰笑,而后渐渐散去。
那名女子以轻纱覆面,看不清容颜,但声音清脆动听如云雀。她身着一条银色长裙,材质轻柔而超脱,裙面绣有繁复的斑纹,腰系玄色缎带,看起来颇具异域风情。
子歌进一步激愤他,但见他神采一凛,脸上汗如雨下,蓦地往上一蹿,却还是没法起家。
“好,我必然去找你。”她笑容温暖,让子歌心头一暖。
“民女……拜见澄江王。”
绫罗城的南街夙来以丝绸成品闻名,因为邻近蒹葭洲,来往商船卸货便当,走水路的旅人也多由南门入城,南街由此成为城中商贸的中轴。
她带着被当众戳穿心过前面红耳赤的少年翩然离店,只留下呆若木鸡的店东与那把罗绮琴。子歌好言说尽,方把心神不宁的店东劝好,交代完玉笛的补葺事件,她便仓促赶往月半居,与赵姨娘和红裳汇合。
“刘公子,你莫不是太为小女倾倒,都不舍得起家了吧?”
“对不起,你可别奉告我轩哥哥。”少年说道,神情抱愧。店东被他这一拍一提吓住了,双腿抖得如筛糠般,讷讷不成言。
她笑道。刘豫章嘲笑一声,便卯足了劲往上一顶,却没想到,额头上那一指似有千斤之力,任他青筋暴起,却难挪动半分。
“若趁早认输,给女人赔个不是,我能够就此放过你。”
刘豫章被她一激,顿时火冒三丈:“别说是一根手指,就算你以满身力量相抗,也耐我不何。”
子歌向来与红裳订交甚密。她五年前来到店中时,描述干枯,衣衫不整,坐在柴房的角落里一言不发,没有人能引发她的回应,但子歌却等闲地用一支梅花让她暴露了笑容。厥后她受娘的鼓励,重新抖擞起来,与子歌一同窗艺,常日里不时相处。子歌猎奇心重,爱好甚广,她却只一心习舞,每日苦练绝无停歇,现在已然是乐坊的招牌。
“刘公子,你一堂堂男人,若想以武力拦我,我天然没法敌过。”子歌挑起眉,斜睨着他,“但如果你我比试力量,你一定博得了我。”
刘豫章依言蹲下,扎稳马步,他长年在外交战,肌肉精干,一贯号称力能扛鼎,军中无人能敌。子歌在他面前站定,伸脱手指,抵住了他的眉心,脸带盈盈笑意。
“隽隽也会害臊呢,看来这个姐姐真是特别。”女子冲子歌奸刁地挤了挤眼睛,“晚点我再去找你吧。”
“我们打个赌:你在此蹲下身,若能从我的一只手指下起家,便算你赢,我当立即报上姓名。”子歌伸出一指,在他面前挑衅地一晃,“不然……你下回见我时便要口称姐姐,主动见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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