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怯薛军[第1页/共3页]
蒙古军以草原各部的蒙前报酬主体,以千户为最根基的军事单位,平时漫衍在草原上驻牧,战时临时调集,跟着时候推移,地盘扩大,不得不组建军队镇守被征服地区。
在草原数年,他对那些蒙古贵族非常体味,这塔思是木华黎的孙子,被木华黎非常看重,秉承了木华黎的爵位。
前一个月他在草原上大肆殛毙,也只敢朝只稀有百人的小部落动手,在明天之前他只杀了三千多人。
……
寒光一闪,倒是一刀砍到,那一刹时,赛格嘴里诘责的话语,毕竟没有吼出来,那双凝睇着天空的眼睛,毕竟是没有闭上。
李梦龙的刀法并不玄奇,只是江湖上浅显的劈、砍、剁、削刀式,但共同着古墓派奇快的身法步法,疾闪的刀光如暴风暴雨般狠恶,就像长风在大草原上拂卷回荡,将怯薛军杀的溃不成军。
每次弧线闲逛,必然有一名马队断成两截。
被阿谁在不远处挥动着大刀,仿佛在用鲜血作画普通的恶魔,踩到了泥地里。
长刀带起的劲风猎猎,漫天的枯草沙尘扬起,怯薛军军卒被迷的睁不开眼睛。
落地后,拉过一匹无主的马匹,朝着火线逃窜的怯薛军追去,他也不追太紧,刚好将间隔保持在铁胎弓射程以内。
虎帐里,赛格踢踢脚边撒不里的尸身,见到他毫无反应,明白他是真的死了,他望着本身空荡荡的,仍旧流着鲜血的肩头,昂首看看晖映着红色地盘的清冷月辉,有些不明白,无敌的怯薛军为何会被人当作猪羊一样搏斗,就像当初他们在花剌子模、在西夏、在金国、在南宋那样。
一阵阵马蹄声惊天动地,那是残存怯薛军逃窜的马蹄声。
又一名军卒扑来,李梦龙长刀一旋,鲜血四溅,哗啦一声,那人的头颅似被劲风吹飞了一样,在空中扭转了一圈,砰的落在地上弹了几下,就被前面冲上来的马匹踩成肉泥。
阴风列列,尘沙卷起烧焦的旗号,在漫漫的沙石里,冒烟的木头收回阵阵让人恶心的臭味,满地的鲜血,染红了全部大地。
……
李梦龙冷冷一笑,当下持续开弓,“铮铮铮”持续五六只箭矢如流星般射出,将抬着塔思尸身的几名军将射倒在地。
浑身血水,腥味扑鼻,血水不竭滴落,无尽地赤色雾气在他身边环绕,各处的残破肢体,仿佛修罗天国里的魔神。
偷袭精通可不但限于枪械,利用弓箭一样有效,他的射术称为白发百中也不为过,只是不晓得与郭靖比拟如何。
氛围中充满了血的味道,一个个新鲜的生命在他面前化为乌有,殛毙还在持续,城池燃烧的冲天大火飘散着无数黑灰,与地上缓缓流淌的夺目的鲜红,画出的风景比油画更出色。
上面又是一阵喧闹,士卒反应过来,赶紧开弓反击,只是他们都是马队,带的骑弓劲力不敷,射上城墙也难,更何况射到城墙上的人。
怯薛军分为四班,每三日轮值一次,平时驻扎在城外各处,只要轮值时才进城,想必他们看到上都燃起大火,所之前来检察环境。
既然你们喜好屠城,那么就让你们也好好享用一下被搏斗的快感,不管是脱手抵挡的,还是跪地告饶的,他只会用刀与他们说话。站死,跪亦死。
如果统统怯薛军全数冲杀过来,李梦龙必定不敢硬拼,可如果只要几百名的话,他那里会放在眼里,当下将铁胎弓收回空间,拿出一把长柄大刀,朝他们策马而去。
……
只要让草原乱起来,他再肃除蒙古精锐军队,蒙古帝国必定会分崩离析。
天罗地网势是小巧的工夫,最善于在狭小的空间对付多个目标。
五十步间隔转眼便至,眨眼间就堕入怯薛军重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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