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者之章(四)[第2页/共5页]
“我早已预感到了某天会产生如许的事。”
我只是悄悄地洗了个澡,吃了碗泡面,先睡了。
接着,就有一个穿戴便衣、从始至终不肯透露身份的男人开端给我做思惟事情;他跟我说,找到的东西量不大,猜测我是本身吸的、并不是贩毒,看我也不像是成瘾者的模样,只要我情愿具名认罪,拘个几天、罚点款就没事了。
有点儿扯远了,还是说回我吧。
拘留所里的厕所就是角落里的一个蹲便器,用一堵小矮墙挡着,根基没甚么隐私可言。遵循端方,新来的雏儿得去厕所边上蹲好,等有比你更菜的来了你才有资格去蹲墙边。
再往前翻,还能看到:早在半个月前,在我被捕的当晚……当我还没有正式被收押、还在病院做着查抄的时候,这些关于我被捕并将面对拘留的消息就已经公布了。
我看到一半的时候,另有个物业的人来拍门,看来他们是通过电子门卡的记录晓得我已经返来了;我没有开门,只是隔着门和对方说了几句,幸亏对方也没甚么不良诡计,只是催我把这些天积累的快递拿走,说是东西很多放着占处所。
但只要有那么一天、一时、一刻,有那么一些人,被我所震惊,那我的统统捐躯,都将是值得的。
我本人,就是那最后和最后的“祭品”。
因为我之前也采访过一些常常出入这类处所的人,所里的环境我临时是略知一二。
“厉小帆”这个名字,也早已不再只是一个名字罢了;它成了一面旗号,在这面旗号下,已会聚了很多的人,他们和大部分公众一样,比起独立、客观地思虑题目……他们更情愿去跟随一名扛旗者,让别人奉告他们应当如何去对待各种题目。
但说到底,这些人也没有错,因为这是人道;有些时候,虚荣和自欺也是仁慈的一部分,情面油滑,不过如此。
他们就像是欧洲中世纪期间的愚笨村民,高举动手中的火把,站在宗教和品德的高地上,躲在“法不责众”的庇护下,在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的指引中,去烧死了一个又一个的女巫。
当我取回私家物品时,我发明我所照顾的电子设备里的信息都已被“清理”了一遍,统统能够成为证据的东西都已经蒸发了;不但如此,统统我储存在云盘上的、我所汇集的各种信息,也都被移除了。
第一件事是进犯别人,这个“别人”可以是一小我、一群人、一个群体、一个阶层、一件事、一系列事、一种征象、一种文明等等等等,只如果具有必然着名度或者话题性的,只如果我以为够得上“祭品”标准的,都能够。
早在我成为调查记者之前,在我还在当派信小弟的时候,在我挑选成为媒体人的时候,在我决计成为“祭者”的时候……我就已经预感到了明天。
甚么?你感觉我在这类地步还留有“背工”是不成能的?呵……我不是刚说过吗?
或许过后,我的行动会被扣上可骇主义的帽子,并且在言论节制中渐渐被压下去。
总之,拘留所这处所,对那些惯犯来讲实在威慑力普通,真正会感觉度日如年的,是那些一时出错的守法百姓。
这事儿,还得从几天前提及……
而我做的事情,只是确保他们没烧错人。
当然,这并不影响我终究被拘的成果,因为“证据充分”,我的“不共同”行动只是让我待足了15天罢了;我这个年,根基就算是在牢里过了。
那些常来常往、孔武有力的“狱老迈”呢,每天就带着一帮小弟在内里作威作福,吹牛逼、抽烟、打人……普通来讲,小打小闹、抽个耳光甚么的,看管是不会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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