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名家(1)[第1页/共3页]
《韩非子》又奉告我们:“坚白、无厚之辞章,而宪令之法息。”(《问辩》)上面我们将看到,“坚白”是公孙龙的学说,“无厚”是惠施的学说。
从这些故事我们能够看出,惠施、公孙龙在某种程度上,都与当时的法律活动有关。公孙龙对于秦赵之约的解释,确切是完整遵循邓析的精力。《韩非子》以为,这两小我有关法律的“言”,结果很坏,像邓析的一样坏。韩非本人是法家,竟然反对源出讼师的名家的“词”,觉得它粉碎法律,这或许令人奇特。但是在第十四章中我们就会明白,韩非及其他法家实在都是政治家,并不是法学家。
《吕氏春秋》另有个故事,说是洧水发了大水,淹死了郑国的一个富人,尸首被人捞去了。富人的家眷要求赎尸,捞得尸首的人要钱太多,富人的家眷就找邓析出主张。邓析说:“不要急,他不卖给你,卖给谁呢?”捞得尸首的人等急了,也去找邓析出主张。邓析又答复说:“不要急,他不找你买,还找谁呢?”(见《审应览·离谓》)故事没有说这件事最后的结局,我们也可想而知了。
由此可见,邓析的本领是对于法律条则咬文嚼字,在分歧案件中,随便做出分歧的解释。这就是他能够“苟察缴绕,令人不得反其意”的体例。他专门如许解释和阐发法律条则,而不管条则的精力本色,不管条则与究竟的联络。换句话说,他只重视“名”而不重视“实”。名家的精力就是如许。
惠施的相对论
“天与地卑,山与泽平。”这也是说,凹凸之为凹凸,只是相对的。“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这是说,实际天下中一世事物都是可变的,都是在变的。
“无厚不成积也,其大千里。”这是说,大、小之为大、小,只是相对的。没有厚度的东西,不成能成为厚的东西。在这个意义上,它能够叫做“小”。但是,多少学中抱负的“面”,固然无厚,却同时能够很长很宽。在这个意义上,它能够叫做“大”。
一旦了解了惠施的这类态度,我们便能够看出,《庄子》中所说的惠施“十事”,固然向来以为是悖论,实在一点也不是悖论。除开第一事以外,它们都是以例表白事物的相对性,所说的能够叫做相对论。我们且来一事一事地研讨。
名家的人在当代以“辩者”而闻名。《庄子》的《秋水》篇,提到名家的一个魁首公孙龙,他说他本身“条约异,离坚白,然不然,可不成,困百家之知,穷众口之辩”。这些话对于全部名家都是完整合用的。名家的人提出一些怪论,乐于与人辩论,别人否定的他们偏要必定,别人必定的他们偏要否定,他们以此闻名。比方司马谈就在他的《论六家要旨》中说:“名家苛察缴绕,令人不得反其意。”(《史记·太史公自序》)
“名家”这个称呼,译成英文时,偶然译作sophists(抵赖家),偶然译作logicians(逻辑家)或dialecticians(辩证家)。名家与抵赖家、逻辑家、辩证家有些不异,这是究竟;但是他们并不完整不异,这更是究竟。为了制止混乱,最好是按字面翻译为the School of Names。如许翻译,也能够提示西方人重视中国哲学会商的一个首要题目,即“名”、“实”的干系题目。
第一事是:“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这两句话都是现在所谓的“阐发命题”。它们对于实,都无所必定,因为它们对于实际天下中甚么东西最大,甚么东西最小,都无所必定。它们只触及笼统观点,就是名:“至大”、“至小”。为了充分了解这两个命题,有需求拿它们与《庄子·秋水》的一个故事做比较。从这类比较中较着看出,惠施与庄子在某一方面有很多共同的东西。
请收藏本站:m.zbe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