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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朝与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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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我就喜欢得寸进尺[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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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天她都没见到傅致一的身影,他明天要飞到另一个都会出差,早晨才会返来,身边只带了小倩。

下午放工时,她最后一个走,刚出办公室的门,想起了甚么,踌躇了一会儿,回身便回了办公室。

他说要卖掉她的公寓就是因为这个?

哪个女人不虚荣?哪个女人不喜好听歌颂的话?筱筱听到她如许说,本来不好的表情立即就飞扬了起来。她嘴角暴露一抹笑,道:“你叫朝与暮?呵呵,没来之前,我还觉得你会是一个女妖精!就像高助理阿谁女人一样,每天穿戴低胸的职业装勾引致一的女妖精!”

“我就喜好得寸进尺。”他忽而上前一步,标致的黑眸微眯,带着不成思议的含混,“你觉得你到了这里,还能回得去?不就是一栋公寓,你在不舍得甚么?”

与暮情不自禁地脸红了,想起刚才本身说过的话,也不晓得他听去了多少,明显是心虚,她反而更大声地怪他:“你这小我走路都没声音的吗?如果今后还如许,我被你吓出病来如何办?我看我还是搬归去住会比较好。”

半晌,他才慢悠悠地说:“你但愿我有如何的解释?我爱上你了?你的但愿是这五个字吗?”

筱筱又问:“既然你是致一的助理,奉告我,致一的身边有没有其他女人?”

“甚么叫不过就一栋公寓?你这个有钱有势的大少爷可晓得这个天下上另有很多人因为在都会里没有屋子要蜗居、蜗桥、蜗地铁的?你把屋子卖了,今后我住那里?我没那么自傲,也没有那么多存款,能独立再买得起一套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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