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大赚一笔[第1页/共2页]
“金玲嫂子,你明天要你老公来一趟吧。”我说。我早已经晓得她的名字叫金玲了。给我送了几次鸡汤,相互之间也熟了。但我们一向没交换过,她都雅的白净小脸老是勾着,每次看我喝完,就快速清算好头也不回地分开。
柳红艳是我最信赖的朋友,我向来没有把她当作是个能够靠近的人,不但是因为她的青涩,关头是郑刚,这个常常从腰间解下枪套摆放在我面前的男人,从我一来,就充满了敌意。
我说:“要不我留在这里帮你吧。姨带红艳去就行了。”
“你今晚来家用饭吧!”金玲说:“我明天找满爹买了一只野兔,还是活着的哪,你来帮我杀兔子,我不敢杀生。”
“你公公在家吗?”我笑着说:“我不能对不起你们家的鸡汤啊。”
我来苏西乡三个月,吃来吃去,吃不腻的就是野兔肉。茶油红烧的野兔肉,天下甘旨。当然,红烧也好,炖汤也好,做得最好的还是金玲,她把野兔肉那股骚味措置得洁净完整,这在全部苏西乡,还没有阿谁女人能做到,即便是食堂的老王,也没有体例做到。
日暮西山,我筹办去金玲家。我俄然感受今晚有些冲动,这类莫名的冲动仿佛在我与吴倩间呈现过,是当我把吴倩的衣服脱下来,我看到她白光光滑的酮体时的冲动。我但愿彻夜会有甚么事呈现……
我想也没想就承诺了金玲的聘请,金玲抿嘴一笑,清算好碗筷轻飘飘出了门。出门时转头一笑说:“陈秘书,姐给你办理好酒归去喝。”
我想也没想就说:“五块。”实在我是一块多一斤收来的。
这个小媳妇标致,话未几,做事还勤奋,是我来苏西乡比较正式打仗的第二个女性,熟谙她是因为老李叫她来帮我收买猴头菇。比起像未熟的柿子一样青涩的柳红艳,金玲就像熟透的水蜜桃,让人无穷遐想。
金玲瞄我一眼,从我手里接过碗筷说:“他不在家呢。”
我笑哈哈地点了点头。
我没说话,站在一边的红艳下认识地抓紧了我的手。
骑摩托车的一听就一窝蜂涌上来,把我的车围了个水泄不通。
苏西乡没甚么大支出,乡民们过着自给自足的日子,当初基金会建立的时候县里拨了三万块做头本,到现在过了几年了,头本还未翻番。
吴倩嘿嘿笑着冲我说:“陈风,你带红艳去宾馆歇息,我搞好了就来跟你结账。”
猴头菇的买卖让我大赚了一笔。我把钱全数存进了乡村基金会,基金会的利钱高,远远超越乡村信誉社。我一返来老李就找到我,必然要我把钱存进基金会,因为老李的儿子在基金会里做主任。
“那就说好了啊。”吴倩朝身后的一群人挥挥手说:“你们都看着啊,代价每斤十五块,低于五十斤不卖。”
吴倩大抵看到了红艳的行动,她笑着问红艳说:“红艳妹,你看合适吗?”
姨打个呵欠说:“如许吧,我带红艳回家。陈风把货发了就到家里来一趟。中午我们一起吃个饭。你现在是当局老板,应当宴客的。红艳来了,我这个做姨的要尽一下地主之谊。”
从吴倩呈现还不到一个小时,一车菇子就分完了。
红艳用力地点着头。我晓得,红艳来的时候还是忧心重重的,她不晓得现在内里的天下究竟产生到了甚么时候。遵循她的说法,这些本来就一分钱也不值的东西到了城里如何就那么贵了呢?
对于存钱我根基没甚么观点。老李持续来了几次,还让儿媳妇给我送了几次鸡汤,老李的儿子每次见到我,老远就陪着笑容,嘘寒问暖的特别热忱,是以,我在老李的儿媳妇又一次送鸡汤来的时候我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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