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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风潮[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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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成排名第七!”

“秦琼技艺超群,一双金装锏天下难寻敌手!”刘葛一脸冲动道。

“罗成排名第七!”

来人叫李万,本年二十二岁,是北城最大的药材铺宝春堂,周老板的独子周参,身边跑腿的帮闲。

“嗯嗯!”

……

“明天一口气看到四更(凌晨一到三点),看了两遍,还不过瘾,这本誊写的太都雅了。”

又伸手从怀里取出一本隋唐演义,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嗯?”

刘葛也想起了书中的情节,镇静的接道,他是顺天府的一个捕快班头,对当过捕快的秦琼很有好感,提起他来,脸上一副如有荣焉的模样。

刘葛这一拍桌子,把李万吓了一跳,不是聊的挺好的吗,如何俄然就变了脸。

不过这些钱对于马晋来讲,不值一提,占故意人的察看,只这几天的工夫,新华书店就豪赚上万两银子,马大店主仰仗半本书一举迈入富豪阶层。

这小子家就住在宋记酒馆中间,常来酒馆喝酒用饭,刘葛来这用饭的时候常常遇见,打了几次号召,以是也算个熟人。

烂肉面是酒馆老板宋喜的特长绝活,面条劲道爽滑,骨汤浓而不腻,在配上秘制的大块酱卤肉,佐以酒馆的另一特性―热切羊肉,早上吃上这么一顿,能舒畅一天。

而隋唐演义这么火爆,它的作者晋马就惹起了很多人的重视…

这是一家小门脸,店面不大,门外搭了一处棚子,靠墙的处所支了个木板,上面写了两个字――宋记。

刘葛内心将秦琼视为偶像,现在李万说秦琼不如罗成,就是诽谤贰心中的偶像,他当即受不了了,右手狠拍了一下桌子,整小我肝火勃发。

“老宋,来碗烂肉面,一盘羊肉,面不放香菜。”

在都城的各大酒楼、堆栈、剧场,客人们饭也不吃了,戏也不看了,纷繁聚在一起开端会商书中的剧情,就连这些酒楼剧场的老板们也纷繁插手此中……

现在新华书店地点梨花巷,每天被前来买书的客人围得水泄不通,顺天府派来的人手已经增加到了五百人,领头的也从一个从九品的淄衣捕头变成了从七品的检事,为此,安闲又掏了一百两银子重新办理。

这些人敏捷成为了都城百姓耳熟能详的名字,不到十天的工夫,隋唐演义成为了都城的风潮…

“不不不,秦琼只是隋唐第十六条豪杰,罗成排第七,按这么说来,秦琼底子不是罗成的敌手!”

刘葛没兴趣晓得李万的书是哪来的,他晓得李万看过这书后,问了一句。

想起本身明天熬夜看的隋唐演义,李万的语气也镇静起来了。

刘葛扬起眉头:“李万,听你这么说。你看过这本书?”

刘葛腰上别着一支铁尺,晃闲逛悠的走进酒馆,在店里随便找了一张桌子坐下,向老板宋喜呼喊了一声。

李万闻听刘葛此言,有点不太欢畅,出声辩驳。

来人俄然瞟到刘葛手里拿的书是隋唐演义,来了兴趣,从桌子上面拉张椅子坐下,开口问道。

“我让你他妈的排名第七,老子明天抽死你!”

“是啊,这本书太出色了,我最喜好内里的秦琼,孝母似专诸,交友赛孟尝!黄膘马,马踏黄河两岸;熟铜锏,锏打三州六府,威震山东半边天,真是条豪杰,并且还是我们捕快出身呢。”

一家小酒馆

“秦叔宝确切短长,我但更喜好冰脸寒枪罗成,年方一十四岁,眉清目秀,齿白唇红,面如傅粉,智勇双全!七岁打猛虎,十二岁破番兵,用一条家传丈八滚云枪,重二百四十斤,名镇燕山,大隋朝排他为第七条豪杰。”

宋喜刚出来,就看到刘葛和李万二人面红耳赤的,吵的帮凶,不知产生了甚么争论,赶紧跑过来劝架,刚跑到跟前,就听到二人对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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