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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下的漂亮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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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最后疯一次[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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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首德语的哥特摇滚歌曲,是瑞士哥特摇滚乐队Lacrimosa的一支歌曲。在赶赴残破的路上,我已经单曲反复了很多遍这曲我非常爱好的摇滚。此时站上了舞台,我更是迫不及待地下认识地扫动着琴弦,收回一阵不调和和弦的杂音……我要亲身唱响这支歌。

林裳,不是我不爱你……只是,我仅仅是一只爱上了鸿雁的麻雀,当你远途跋涉累了的时候,临时停在了我身边的枝桠上喘气,你我并肩站立,乃至相互依偎……可当有一天你伸开翅膀向天遨游的时候,我竭尽尽力扑腾翅膀,却也只能和你越来越远……

花逝几近是被酒客们推着爬上舞台的,他走到我的身边,扶着我的脖子,用苍茫的眼神看看我的脸,俄然眼神迷离地笑道:“打扮……打扮得挺像那么回事……”他伸脱手来问我:“唇彩,你的唇彩呢?给我。”

“等一下……”台下俄然传出一声带着沧桑的嘶吼。

酒吧暗淡的角落里,摇摇摆晃地站起了一个男人,他举起面前的酒杯,颤颤巍巍地灌进嘴里,然后缓缓回身,从暗影里步步沉重地走出……

魏航和崽崽共同着弹奏电琴旋律,而在歌曲停止中,他向我投来不解的目光,仿佛是在问我:你不是在家和媳妇儿共度良宵呢吗?如何俄然打扮得傻逼一样来唱摇滚了?瞧你那棒棰一样的手指,陌生地像五根大葱……

取出夹克里的粉底、眉笔和纯玄色唇彩,是的,一个哥特摇滚歌手是具有这些设备的。我涂了粉底,挑了两条极放肆的眉,再用力涂抹了纯玄色的唇彩。

我一样向他投去别成心味的目光,你他妈的把肇可可如何的了?好不轻易有个至心对你的女人,你傻逼却不珍惜……却也不知这傻逼有没有读懂我的眼神。

但垂垂地,我的视野开端空旷和恍惚,大脑逐步开端空缺,一个个阴霾的神采,一段段沉重的回想便开端走马灯似的搅和我的脑细胞,像一只只顺着鼻子钻进了大象脑筋里的老鼠,不安地窜动个没完没了……我开端感到垂垂减轻的压抑……太压抑了……太压抑了!

将留言放在了餐桌上,最后一次环顾这间老屋子,固然我仍然很不舍,但妆容后的我的目光,是阴狠的冰冷的,毫无波澜的。拖起行李箱,翻开房门,将行李箱提了出去,转头预备锁门,俄然看到林裳送我的随身听,刚才被我顺手放在了桌角,此时正孤零零地躺着。

固然我的民谣琴在一系列插电乐器的轰鸣中底子听不到任何音量,但我仍然切确地按着每一个和弦,像是一种典礼化的宗教礼节。我唱着不甚标准的德语,内心想着这支歌的含义:对你对我,这都已不是甚么奥妙,糊口常常充满艰苦,但是我们斗争,有失亦有得,终究统统停顿顺利,经历这统统真好,但当我们仍在喝彩,就已有人作梗,因为总有些混蛋挡在路,总有些混蛋挡在路上!太多人对战役说得太多,而一些人亦为之尽力,但是我们要的老是太多,如果没有人赐与,又从那边讨取?我们的糊口、我们的爱,统统几近完美,但却呈现了寄生虫,喷出毒液把统统破坏,因为总有些混蛋挡在路上,总有些混蛋挡在路上……

鼓手小厮无法敲敲鼓边,对魏航抱怨道:“老迈,这歌没有键盘的话,我和尕龙如何切出去?”

花逝的眼睛直勾勾地看向天花板,乃至是以暴露了大部分的眼白,他跟着节拍大幅摇解缆子,再加时不时醉醺醺的诡异笑容,那神情,仿佛他不是在弹键盘,而是在嗑点头丸。

……

“三儿,这歌嘛,我们缺个键盘手……要不,换首歌?”

肇可可看了看我,却没说半句话,红着眼睛扭身跑开了。我没表道理睬较着是受了魏航委曲的她……我连本身都搞不定,我还能搞定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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