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地广人稀[第2页/共2页]
随后他打起了豹子头的主张,但愿能讨个彩头,吃了豹子头能有林冲那般刁悍的技艺。
苏阳犹记得他刚进畜牧局时,办公桌上就摆放着一本《淡水捕捞》,书很厚重,他很多次拿起翻阅,但最后都败退了。现在想起来就懊悔非常,书内里的技术知识他都没学到啊!
差未几一个小时后,终究找到了他对劲的处所,可为甚么这里又靠近野人区了?难不成野人占了一块宝地,内里的资本更丰富?
享用完豹子头大餐,苏阳非常满足,也幸亏现在大抵是母系氏族前期,如果早个一两百年,他这类做法就是轻渎。暮年原始人把猎杀的野兽,以为是天神的化身,是天神不忍心他们挨饿,以是变成野兽让他们猎杀吃肉。
借用粤语地区的说法,他现在是食|脑的,也就是不消武力,靠脑筋出来混,一语双关!
一头野生猛虎,大抵需求一个当代小镇的地区才气保存下来。也就是六七十平方千米的范围,如许才气包管猛虎有充足的肉食猎杀,而这么宽广的地区,依托莳植与养殖少说也能赡养几千人丁,放到当代,赡养两三万人都不是题目。
或许部落之间的战役,就是因为人丁增加后,食品不敷而产生的,当然也不解除一些部落的传统就是掠取别人的食品。
乱部落兵士熟谙地形,直接把他往河道方向带畴昔,实在春也是乱部落地区常客,何如跟玛祖出去了。
生长到现在,人们一样用猎物头颅祭奠,歌颂天神,丢弃内脏。普通环境下,是不会吃头颅,祭奠完后,就用树叶包裹着猎物头颅,给挂到树上。
苏阳大口吃着烤好的豹肉,味道真的很赞,没有牛肉那么板扎的嚼劲,也没有羊肉那么种的腥味,又不如猪肉那么腻。如果真要描述的话,借用一句天上龙肉,地上豹肉。
苏阳的脑海中,有他去过那些处所的大抵舆图描画,如果他把岩石、乱、天狼部落,以及野人地区联络起来,这就是超越两百平方千米的地区,此中有宽广的河道、丰富的黏土、充沛的竹子、不算少的猎物,以及盐矿。地盘资本也不错,有很多水塘,便利灌溉。
穿越前,苏阳的水性非常普通,仅限于泅水池程度,面对这类大河,他还真不敢就这么下去畅游,万一碰到腿抽筋甚么的,岂不是挂得太冤枉。
详细如何,还要等他去了天狼部落以及野人区,实地看过以后,才气作出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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