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战阵初显威(二合一大章)[第1页/共4页]
毕竟如果说设备的话,历朝历代谁能比得过大宋,大宋的步人甲和神臂弩曾远超同期间的任何一个国度,但是然并卵,大宋仍然是一个万年小受,乃至连西夏那样的弹丸小都城能在他们头上拉屎撒尿。
刀盾手劈斩的锋利战刀和长枪名片出的锋利长枪,以一比二的比例构成了一个个攻防兼备的小战阵,而数百个如许的小战阵则构成了如许一个无可对抗的大战阵。
说实话,早在张世华还是巡检的时候,心中就已经揣摩着样组建一支如许的战阵了。
而张世华那边,则是趁着韩咬儿与他们胶葛之时,带领着麾下的士卒结成了战阵。
但如许的军令,他还不得不遵循,毕竟不管是哪朝哪代,“不遵将命、畏敌不前”都是一等一的大罪,就算他出身再高,如许的罪名一样能够要了他的命。
战役常一样,韩咬儿的部下在接到冲锋的号令以后,仍然一窝蜂的冲上了上去,而张世华的军队则是结成了麋集的方阵,以一种不急不缓的姿势向着阿速军压去。
但是直到明天,部日固德才发明本身这不实在际的设法到底有多么好笑。
……
以是当乌马儿接到部日固德的号令后,一向以阿速军第一懦夫自居的他,也没多想,便带领着麾下最英勇的亲卫迎了上去。
没错,长枪方阵在打击方面的确有很大上风,并且长枪比拟于其他的兵器也的确更加经济便宜,但是长枪方阵却仍然存在着一个极大的弊端,那就是防备力不敷,没体例贴身近战。
就如现在,就在部日固德纠结着等下要不要逃窜的时候,秃赤帐下一名传令兵也骑着快马赶到了他这,并且那传令兵在赶到这的第一时候便对着他高喊道:“秃赤将军有令,让部日固德大人当即带兵阻击来犯之敌,务需求将仇敌拖住半个时候!”
说实话,如果单论两边设备的话,张世华和韩咬儿部下的三千士卒远不如一身铁甲的阿速军,但是在冷兵器期间,士卒的勇气却远比设备、铠甲甚么的,更加首要。
“我兵力比你们多这么多,挡住你们半个时候应当没干系吧。”部日固德如此的在心中给本身打气道。
并且,部日固德不但边幅生得好,同时他也出身崇高,他是当年阿速王杭忽思的子孙,他的高祖阿塔赤也曾为忽必烈大汗立下过赫赫军功,以是部日固德的家属,绝对算得上是大元朝一顶一的军功世家。
因为两边相距的并不远,以是战事很快便发作了。而最早和阿速军短兵交兵的便是韩咬儿麾下的将士,但是或许是因为韩咬儿部下大半是新卒的启事,以是他们并没能在第一时候扯开阿速军的阵型,反倒是设备良好的阿速军胶葛起来了。
至于所谓的长枪方阵碾压马队,那完整就是扯淡,从古到今东西两方,就向来没有单一的长枪方阵能碾压划一数量的马队的。毕竟人家马队又不是痴人,看到你布阵了还傻乎乎的冲畴昔,并且就算马队傻乎乎的冲上去,但只如果马队都是设备有飞斧等兵器的,你一群长枪兵还没摸到人家呢,估计就被人家一顿飞斧砸成二傻子了。
厮杀就如许,在双发士卒的号令声中发作了。
毕竟他现在也发明,秃赤仿佛已经没法调出任何一支军队,反对这些俄然呈现的红巾贼了。
以是,固然这些阿速军的设备远超红巾军,但是张世华他们仍然有着必胜的信心,这或许就是“赤脚的不怕穿鞋的”的最好解释了吧。
看着远处飘荡的阿速军战旗,满脸鲜血的赵九在劈杀了一名阿速士卒以后,便勇战刀指着阿速军战旗高吼道:“儿郎们,胜利近在天涯,随我冲!”说着赵九便带领着又向前冲杀了一大段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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