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从了我吧,女人[第2页/共3页]
实在那年,带着上千人来到西南的,不但仅是他,另有姒闵。这个他曾经当作存亡兄弟的人。
这么多年,之乐已经不恨了,那些过往,那些殛毙,都成为了畴昔。他风俗了也喜好上了山林里的糊口,畴昔曾经感觉孤傲,但是自从有了欢欢,统统都变得那么完美。
……
交代完了事情,之乐缓慢地往回跑了!路上还逮住了只大肥兔子,还摘了好几串野果子,之乐滋滋的往家里赶,明欢欢在山洞里,必然饿极了!
“恰好拿着这些俘虏,换回我们的人。”之乐说着,他昂首看看天气,太阳快落山,“这件事你们派人去跟姒闵说吧,我该归去了。”一天没见到欢欢,之乐还挺想她的。
这下姒闵总算睁眼瞧她了,“算是有点脾气,有点特别。欢欢是吧?传闻你不是这边的人,晓得很多,晓得的也很多……就比如这个……”姒闵拿起了手里的手枪,是从明欢欢那儿抢来的,而辛手里也有两个。而现在,大师已经充分相重信,这个东西能力非常,但是……没有人晓得如何利用。
真的是姒之乐!他竟然没死!固然还没见到他,但是姒闵已经能必定,那作战气势,那精灵劲儿,只要他,也只能够是他。
三四十岁的年纪,长得人高马大,模样也算端方,可就是一脸算计奸滑的模样,像极了白脸曹操。她本能的就讨厌这个男人。
很快,明欢欢就被带了过来,她被五花大绑,又拉扯着爬了三座山,现在肮脏得不成模样了。
姒之乐的父亲为了避嫌,曾经想把族长之位禅让给姒闵,但是大部分族人不承诺……这族长谁来担当,一向悬而未决……
明欢欢这可给吓傻了。她这还是头一次碰到这么蛮来的男人,而玉佩早在明天弄药才气耗损殆尽了。而他小胳膊腿儿,一下就被姒闵扒了兽皮外套!
阿谁时候,他作为族长之子,不管是打猎才气,还是批示才气,都是族里数一数二的,独一能和他媲美的,也只要姒闵。
姒闵从返来起就没有说一句话,他绷着一张脸,任谁都能感遭到他的气愤!
姒闵的笑一下子僵在了脸上。他锋利的目光在明欢欢脸上扫了一圈,哼的一声,就一下在将石桌上的碗打翻在地。
而姒闵也有所顾忌,收回了手枪,“你奉告我如何用便能够了。”
“可不是,欢欢,女人嘛,最首要的就是挑选个好男人,你说呢?”姒闵说着已经拉上了明欢欢的手,明欢欢像是被虫子咬了一口,猛地就把手从他毛乎乎的大手里抽了出来。
就算他现在返来,也晚了。并且……这一次,他必然要让姒之乐死透透!
“哼,不识好歹……不过是一个女人,管你从哪儿来的,我也不怕!”姒闵说着已经扑着压在明欢欢身上。
明欢欢看着枪笑了,“我的来源,当然不普通。这些东西,都是我们部族的。”
不消说,必然是姒族的人抓走了欢欢!之乐握紧拳头,他头也不回的往重族部落冲去!这一刻,他不能保持沉着,他没有去找重安他们乞助!因为此次的敌手不是辛,而是姒闵!他晓得姒闵是多么的暴虐!以是他一一点时候都不敢迟误!
如许的物质前提,任一个女人听了都动心,而本来就在当代社会享用惯了的明欢欢天然咽了下口水,“听着很不错啊……”
明欢欢用篱笆圈起的小菜园子,已经被糟蹋得不成模样了,篱笆都倒在地上零琐细碎,而菜苗都被踩的东倒西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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