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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生尽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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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比试场智胜莫择[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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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之不得!”

再以后沐余生修为与日俱增,而他,再如何尽力也停滞不前。他是全部宗门的光荣,他是华越上高低下的笑料。

这个位置本来是他父亲的,何如造化弄人又传给了他。他也曾有个幸运完竣的家,只是最后散了。

“哪儿来的?”

然后呢?

叶尽欢还记得,记得清清楚楚,已去犹新,仿若昨日。

“二公子。”叶尽欢回道,“不知可否赏光喝一杯?”

小家伙转头瞥了他一眼,又有气有力地垂下脑袋,任由叶尽欢提着,涓滴不体贴处境题目,反倒持续哭泣悲鸣。

这红毛牲口名为火狐,乃是天生天养的灵兽,可吐真火,生性好斗,偏又气力刁悍,常胜不败,就算是越级战役也能拿下对方。可火狐性傲,难以驯化,就是死也不肯为人所使,故而火狐难见,火狐灵宠更是可贵。

现在这统统,他该接受,他也情愿接受。

五年,足以让叶尽欢换个样。当他费经心机终究来到沐余生面前时,他已认不出是他了。

叶尽欢颈后生花儿那处,如果他没记错的话,本来是一块暗红色的胎记,这此中应有着莫大的关联。

他站在那边,脚下灌了铅,移不动一步,傻愣愣地望着那少年。

“那恰好,就养着。”

从满心期盼到万念俱灰,再从万念俱灰到癫狂病态。等他复苏过来,身后已是万丈深渊,想要转头却为时已晚。他执念太深,认不清实际,做了很多错事,害了很多人。

那人不爱说话,不爱笑,不爱与人打仗,却独独会抱着本身,会悄悄地听本身说话,会给本身买吃的玩的。他很好,只是不可于色。

“后山捕的。”

那年他七岁。

他一小我,他的爹娘是不是不要他了?

“甚么时候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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