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金灿灿的蛋炒饭[第1页/共2页]
就在这时,几个瘦子硬是从前面挤出去。
四人别离点了菜,程老板是个妻管严,只点了一份馒头和乌梅汤。
楚逍不晓得这些,也不存眷这些,就但愿门客越来越多,买卖越来越好。
而后,有人点了一份馒头,有人点了一份红嘴绿鹦哥,更多的人还是不行动。
林辰、吕后炎、张大财,另有一个不着名流士。
“就是,五两银子,亏你要的起这个价。”
看着六张餐桌坐满人,全数沉浸在美食的陆地,楚逍感觉蛮有成绩感,人生该当如此。
......
打眼一瞧,恰是张大财他们,三瘦子一瘦子,四人仿佛形影不离,不管干吗都一起。
最可气的是,剩饭他都没吃着,让那吕后炎抢了去。
中年男人端起茶盏抿一口,气定神闲隧道:“不打紧,我沉仙阁安身长安城如此之久,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换来的,就那小店,新开不久,再折腾,也只会是毛毛雨,翻不起甚么浪花来。”
“可那些人吃得仿佛很满足。”
不知是哪家大户,用饭还要丫环带,娇生惯养可不好。
“那还用说?”张大财咀嚼中说出一句难以听清楚的话。
一群鼠目寸光的家伙,楚逍都懒得接待。
何老板竖起一个大拇指,持续狂吃海塞。
程老板摸摸干瘪的荷包,内心纠结万分。
占着茅坑不拉屎?
经他这么一说,前人又都好面子,觉得在说本身,便连续有人点菜。
“这蛋炒饭如何?”程老板看三位老友吃得津津有味,香味又扑鼻而来,忍不住问道。
“金黄色的米?”瘦子何老板指着蛋炒饭。
“乌梅汤,蛋炒饭,另有阿谁红嘴绿鹦,给爷各来一份。”
......
沉仙阁。
“蛋液包裹米粒,天然是金黄色。”楚逍说完,进厨房筹办其他菜肴。
终究,颠末一番艰苦卓绝的思惟斗争,打败了家中那只母老虎,狠下心来要了一份蛋炒饭。
“老板,你这蛋炒饭是金子做的?卖这么贵?”
话糙理不粗,既想坐候美人,又想一毛不拔,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
......
太师椅上,身着锦袍的中年男人捋着鼠须,冷哼一声:“就说那破店哪来那么多客人,本来是借了方蜜斯的东风,无妨,折腾这一天,就消停了。”
贡米你们平时都吃不到,有价无市,五两银子算便宜你们了,一个个打扮得人模狗样,连这点钱都花不起,还想把妹?把猪婆去吧!
瞅一眼菜单,眼睛一亮,开端点菜。
统统尽在不言中。
不知何时,那林辰来了,紧接着吕后炎也来了,就是未见花魁方楚菡的身影。
“用饭的留下,不用饭的请回。”楚逍淡淡说道。
“方蜜斯如何还不来啊?”有人等不住了。
这何老板最后还感觉这里比不上沉仙阁,现在倒是连沉仙阁都不肯去,认准这里,成为常客。
唉,可悲。
张大财看希奇,头次见到食肆不答应打包带走食品,奉上门来的买卖都往外推,这老板当真希奇古怪,让人捉摸不透。
张大财四人像是瞥见奇珍奇宝,眼睛瞪得老迈。
楚逍直言回绝,打包带走的食品必定会影响口感,温度甚么的都会遭到影响,直接影响到小店的名誉,宁肯少卖,都不滥卖。
楚逍心想,就算方楚菡不取信,也无关痛痒,目标已达到,造势已完成,只需过后躺着数钱。
林辰和吕后炎二人似有冲突,各不相干,昂首一见,林辰没甚么好神采,吕后炎却经常挂着笑容。
楚逍不睬会,只是将菜单挂上墙壁,立于一旁。
“老板,我探听到了,不知那破店的老板用了何种手腕,能聘请到翠烟楼的花魁,明天那些朱紫听闻花魁要去那破店用饭,才跟风去的。”一小厮汇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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