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四章[第2页/共2页]
一个女人如果长得倾国倾城,男人不免就会多看上几眼,如果那女人身上最吸引男人的,并不但要陋劣的仙颜,那么这个女人就特别地伤害。
陈轩做了天权派的掌门人,那沈枫天然就是压寨……掌门夫人了。
陈轩此次救慧觉大师,固然说是为了保护陈国的颜面,毕竟慧觉大师与陈国皇室来往甚密,乃至于成了陈国皇室的一个活招牌。
他信赖远在京都的天子哥哥会为他措置好统统,天然不会让轩王爷流落未草寇的头子。到时候将这一窝子无可救药的贼寇往他那一交,不晓得省了多少兵马与大人前来措置这群人。
思齐自以为,他属于后者。
算了算光阴,那陈国的轩王爷该当是要受不住了,如许的话,本身岂不是很快就能再次见到沈枫了?
是以沈枫不免有些担忧,只苦于本身学问陋劣,竟然对这蛊虫束手无策,全然不知其压抑之法。
沈枫对掌门夫人倒是没甚么设法,对他们天权派的医典另有几分兴趣。
花朵普通只能看不能吃,如果能吃的也大多都是些致命的毒物。
只是此次思齐的神情少了很多狠厉,反而显得有些极易令人忽视的和顺,那和顺只浅浅地打在思齐的眼窝中,略微一偏眼睛就看不见了,那酒保还觉得是本身的眼睛出了甚么弊端。
但是越是伤害的东西就越走引诱力。
也只要如许,本身在做一些明知不成为而为之的事情时,也能显得更加理直气壮些,才气……不那么惊骇些……
可如果扛畴昔了一回,那蛊虫下一回便会更加地闹腾,因而连着两次的痛苦一次性加诸到人的身上……
陈轩本来就不信这些佛啊仙啊甚么的,如果信枫儿,倒还是能够信上一信的。
陈轩所为,不过就是将他口中说的老秃驴救出来罢了。
只是这相思引……
陈轩所为,恰是让统统人都半信半疑他的身份,有传出他是王爷的,也有说他是沈公子的。世人听闻了沈公子极有能够是权倾一时的轩王爷,便会多上几分顾忌,这恰是他所要的成果。
此时的他,恰是江湖中的闲散人士罢了,出于义愤填膺,全然凭着江湖义气救人,如何说也比王爷的身份要便利些。
当然这并不是嫌它不发作。
按理说陈轩不该当发作得如此之快,而这一次,倒是不该当还未发作。
只怕是此生多难多难,乃至有能够不得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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