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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刀仔[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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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刀仔真是某个剧情中的配角,李美凤恐怕就是女配角了吧?

林耀比较烦他,因为此人嘴上没把门的,甚么都往外说。

“不会吧,穿越到古惑仔系列中了?”

几年下来,尚在温饱线上挣扎,连身份证都没有的偷渡客大有人在。

林耀将啃完的骨头丢在地上,引发了一帮人的哄抢。

“洪兴社,大佬B?”

啪嗒...

“你对她做甚么了?”

刘德桦演过的小地痞可很多,莫非李长江也是此中之一。

换成鸡心受伤,恐怕李美凤就是另一个态度了,谁让他长得贼眉鼠眼呢。

和联胜,号码帮,新记,这三个才是耸峙百年的老字号。

“就这些!”

看到林耀沉默不语,麦诚主动帮他出起了主张。

港岛人出来做工,人为普通在2000一3000块,没身份证的偷渡者,在黑餐馆或者其他处所打工,人家顶多给你1200一1500块。

他拉拢林耀是想林耀跟他混,给他当小弟。

“听过一些,我有朋友在港岛那边,他们返来的时候提起过。”

世人没啥反应,只要林耀多看了两眼。

连续吃了几天的水煮白菜,肚子里一点油水没有,抢到个能敲开后吸隋的骨头别提多高兴了。

“从法场逃出来的时候受了点伤,不碍事的。”

“现在不是五六十年代,抓到偷渡客是要先蹲大狱然后遣返的,记着千万不能被抓住。”

美满是一群逃亡徒,发财快,栽跟头也快。

“好多偷度过来的故乡人,辛辛苦苦打工三五年,都凑不敷弄一张身份证的钱。”

去吃去喝,一年剩下一万块顶天了。

林耀摸了摸下巴,八十年代的人公然纯真,爱恨也相对简朴。

“阿耀,如果不出不测的话,明天早晨就能发车,你们会跟着蔬菜车一起前去港岛,目标地是元朗。”

他口中的明攻,指的是一群没法无天的人,光天化日就敢打劫金店,珠宝行,银行。

“你传闻过大佬B的名号?”面对林耀的惊奇,麦诚也是奇特不已,心想:“大佬B本年刚上位啊,名头就传到故乡去了,有没有这么猛啊?”

林耀被这话说的一愣,他不是没跟港岛社团打过交道,哪有甚么洪兴啊。

此时刀仔受了伤,李美凤又刚好带着草药,这不就给剧情生长带来了公道性了吗?

林耀脑筋坏掉了,才会跟他掺杂在一起,当小弟就更别提了。

他不信赖陌生人,独一跟他干系好一点的,是当天一同来的一个女孩...李美凤。

鸡心想要拉拢他不是一天两天了,乃至李长江也被他拉拢过,满嘴都是穿金戴银,发财后如何如何样。

李美凤好一些,明面上没甚么表示,一些小行动却申明,她对漂亮帅气的刀仔也是有好感的。

如何发大财,当时是干偏弟子意。

麦诚说的是实话,偷度过来的打工仔,常常是见不得光的。

想到洪兴跟大佬B的称呼,林耀有种不好的预感。

世人昂首看去,发明刀仔的胸口上有血迹,纷繁发问道:“你如何了?”

这也是大多数人的设法,近似林耀和刀仔这类毕竟是少数。

“看来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没有身份证寸步难行,想做甚么都不便利!”林耀呸的一声,将一块骨头吐在桌子上,目光中有阴霾之色一闪而过。

“你没有身份证,到了那边要谨慎些。”

林耀感觉很成心机,主动跟刀仔问道。

公然,第二天起来的时候,林耀发明了非常。

照这个趋势,刀仔恐怕很快就要脱单了,毕竟长得帅必定有人爱。

这群人也是偷渡客,可报酬就没法跟林耀比了。

跟大多数的偷渡客一样,李美凤去港岛是为了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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