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生命的奇迹[第3页/共3页]
这兔子学名为北极兔,程凡本是不晓得这个名字,但他将碰到的这类兔子称为“北极兔”,却刚好合适了人类对它们的称呼。
它如果能开口说话,恐怕早得大呼“拯救啊,有地痞啊,有兽非礼鲸啦!”
北极兔是一种群居植物,一个北极兔群有几十到数百只兔子不等,若一个兔群的北极兔在同一处所一起趴着,就会看到好多的“雪球”立在雪中。
它们悍不畏死,无惧暗中,在不知是谁的带领下,浩浩大荡,奔赴未知的火线……
它们形似田鼠,却比田鼠更肥更大,毛色也不呈田鼠的灰黑或棕,而是素净的桔红,在傍晚的天光映照下,仿佛无数团小型火焰燃烧在大地,汇成一条红色长河。
在草原和丛林交界的灌木丛地带,程凡又遇见了一种糊口在北极的植物。
程凡记得,在宿世上学时,学过一篇文章,内里就先容旅鼠大量滋长后,大范围迁徙,个人奔赴灭亡……
但在此一刻,诸多的猎食者都忙着捕食这难以计数的旅鼠,一时候竟相互调和地共存了下来。
穿过了灌木丛地带,更远的处所,开端呈现了热带丛林,丛林中树木的种类固然希少,但已能称得上丛林。
北极兔胜利引发了程凡的兴趣,他持续花了几天时候在灌木丛地带闲逛,追逐兔子,研讨兔子,最后……吃掉兔子。
大地上,数不尽的老鼠汇成一股浩大大水,从南而来,往北而去,遇山过山,遇水渡水,似永不断息普通,往着北边急仓促赶去。
毕竟,这厮宿世为人,不是甚么生物学家,也没专研过鲸类,很难从表面判定一头鲸是公是母,以是最好的体例当然是看鲸的小丁丁了!
往南进入陆地,无疑是向南的最好捷径,但是南边人类活动频繁,碰到人类的能够性也大为增加,虽说格陵兰岛糊口的人少,岛上也不太能够有威胁到他的兵器存在,但他并不想如许大摇大摆呈现在人类天下。
本年是旅鼠滋长的丰年,现在则恰是旅鼠迁徙的季候,也是猎食者们几年可贵一遇的贪吃盛宴!
如果它不是被程凡碰到,怕是也活不了多久。
公然,生物斗争多源于对保存质料的争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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