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生命的奇迹[第1页/共3页]
但是等他走得将近近了,数十团“雪球”俄然动了,拔动四腿,在雪地上撒丫子疾走,刹时跑了个没影。
这体例既简朴又直接,就是有点吃鲸豆腐、耍地痞的味道。
北极狐、北极狼和北极熊现在正忙着捕食,相互相安无事。
他快速跑下山丘,朝着海岸的一边跑去,在那处海岸,一头庞然大物横陈在沙岸上。
停顿的鲸鱼有力地睁着眼睛,看着面前这头的奇特的怪兽围着它的身材打转。
在草原和丛林交界的灌木丛地带,程凡又遇见了一种糊口在北极的植物。
精确地说,这些数量惊人的家伙不是老鼠,而是北极旅鼠!
鲸鱼双眼盯着他,嘴中不竭收回低声不幸的哭泣,涓滴不知面前这家伙在揣摩是不是要宰了它吃肉。
它们形似田鼠,却比田鼠更肥更大,毛色也不呈田鼠的灰黑或棕,而是素净的桔红,在傍晚的天光映照下,仿佛无数团小型火焰燃烧在大地,汇成一条红色长河。
程凡便是按照这个特性,发明北极兔群,然后研讨捕食它们。
研讨了一圈,程凡立在那边,对着鲸鱼,摸着下巴思虑一个严峻的题目,是杀了这头不利的鲸鱼吃肉呢,还是做一回好兽,放鲸归海?
北极狼在丛林中出没,隐伏林间,借由丛林的色采停止保护。
他这才明白过来,这丫竟然是一种奇葩的兔子。
程凡俄然惊咦了一声,他的眼睛睁得老迈,仿佛是发明了甚么极其风趣的东西?
不远处,海天相接,天无尽,海无涯,一眼看不尽这两个平面订交的绝顶。
林间树木并不富强,丛林中活动的植物比格陵兰岛别的处所要多,阳光透过树梢,固然没有一点暖和的感受,但纯粹洁净,不带一丝正色,如许的氛围使程凡感到非常舒畅。
程凡站在山岗上悄悄地看着,除了感慨天然造化的奇异以外,内心倒是俄然冒出一个奇特的设法,如果那愚公一家有旅鼠这般畅旺的生殖才气,能够不止能搬走太行、王吾二山,连整片安第斯山脉(天下最长山脉)也能给愚公一家搬走。
北极兔是一种群居植物,一个北极兔群有几十到数百只兔子不等,若一个兔群的北极兔在同一处所一起趴着,就会看到好多的“雪球”立在雪中。
至因而不是真去跳海他杀,程凡并不晓得,只不过眼下看来,旅鼠会合体大范围迁徙倒是不假!
如果它不是被程凡碰到,怕是也活不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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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兔子学名为北极兔,程凡本是不晓得这个名字,但他将碰到的这类兔子称为“北极兔”,却刚好合适了人类对它们的称呼。
穿过了灌木丛地带,更远的处所,开端呈现了热带丛林,丛林中树木的种类固然希少,但已能称得上丛林。
北极兔胜利引发了程凡的兴趣,他持续花了几天时候在灌木丛地带闲逛,追逐兔子,研讨兔子,最后……吃掉兔子。
草甸里发展着很多小花,或呈紫色、或呈黄色,如点点繁星装点在绿色的汪洋,跟着从陆地吹来的北风,固然颤颤巍巍地动摇,却又昂但是立,生命竟是如此的不平!
告别迁徙的旅鼠雄师,程凡持续南行,越往南,朝气更加富强,从时候和地点来算,大抵景象以下:
不得不说,程凡这家伙恶兴趣实足,他想晓得鲸这类庞然大物的性(调和)器官究竟是得有多大,一米?或是两米?比之肤黑根硕的黑仔如何?
既然不是天材地宝出世,程凡也没呆下去的兴趣,他看了眼手腕处的指南针,跑下山岗,筹办往南持续赶路。
走到这里,程凡面对一个挑选,是持续往南进入陆地,还是往东或者往西,从那边进入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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