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北冰洋岸[第1页/共2页]
感觉肥肉不好吃,程凡两只爪子将海豹和海象完整扯开,把肥厚的脂肪层剖裂,抓出内里的瘦肉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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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头麝牛全部下肚,弥补完元气,程凡起家,在这茫茫的北极大地持续他未完的路程。
缓慢在雪地跑动,脚步如飞,他的跑动引发了海豹海象们的重视,一只只将眼睛转过来,刚瞧见程凡,立即吓得这些家伙接二连三从速往冰冷的海中逃去。
等吃饱喝足,程凡看着脚下两具残破的尸身,一脚将其踢进了海中,回顾再望一眼这几个月跨过的陆地,把熊皮一裹,纵身一跃,跳进了这地球可谓最酷寒的汪洋。
这些家伙都是长年要在水中泅水活动的生物,一身肌肉必很多,瘦肉吃起来就比肥肉要好的多,虽有趣,却非常有弹性嚼劲。
程凡看动手中的毛皮,人们常觉得北极熊的毛是红色的,实则不是,它们的毛实在是透明无色,毛皮质地很柔嫩,拿在手里仿佛都有种暖和温馨的感受,只是毛皮下的血肉陈迹未完整去除洁净,有小的冰片固结,一指抚过,会感觉是这些处所被冻得硬了。
“扑通,扑通”,海岸边的海水溅起。
遵循他的说法是,我不但是一个观光家,还是一个有咀嚼的美食家。
没有多过打量,这张北极熊皮无疑比那张丢弃掉的棕熊皮更好,程凡将仍带腥臊味的熊皮披在身上,将指南针找回重新绑好,再拖着麝牛肉和这具不小的熊尸在风雪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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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熊毕竟还是死了,它活动的血液被高温凝固,暖和的躯体垂垂变得冰寒。
幸亏是背风处,积雪算薄,挖了不久,程凡便斜着挖出了一个深五六米的洞窟,先将麝牛肉和熊尸拖进了洞里,然后又用雪块将洞口封住,卧在洞内开端就寝。
高低两个血洞“汩汩”冒血,海象那想要伸出的头颅再也如何伸不出去,想再一次靠近的大海倒是那么遥不成及。
对,就是有咀嚼的美食家!
太肥太腻,程凡吃了几口,一嘴满是油,他猎杀这两端海豹海象,本来目标也只是为了吃吃看,证明他曾来过北极,吃过很多东西。
剥了大抵半个小时,程凡将除了熊脑袋上的外相都给剥了下来,雪地上剩下的是一只暴露无毛,已覆满冰雪,独一一颗完整头颅的血肉熊尸。
海豹和海象,二者从形状来看,有那么一些类似之处,只不过海象有两根分外光鲜的獠牙。
风吹雪拂,程凡立在雪地上,瞻仰头顶阴沉暗淡的天空,“昂,昂,昂”,几声厉吼回荡在空旷的雪野,仿佛是在宣布他来到了这片陈腐的地盘。
程凡自睡梦醒来,在不大、可说狭小的洞里伸了个懒腰,洞内的氛围浑浊沉闷,他挖开洞口又积上的一层雪,打量内里的气候。
风还在刮,只是已经没那么大了,雪倒是住了,可惜现在是极夜,看不到雪后初晴的美景。
程凡张牙舞爪地冲了畴昔,找准了一头还在朝海里跑的成年海豹,一只爪子直接从海豹肥硕的腹部捅过,划开了海豹厚厚的皮下脂肪,伤及它的内脏血管,殷红的鲜血顿时狂涌流出。
有先下水的,就有后下水的,海岸边成群那么大一堆,不成能在短时候内全部下水结束,即便是在水里,也不必然能躲得过北极熊的虎伥,更何况跑过来的不是北极熊,而是程凡!
不能持续走了,那就先歇息一下吧。
也不知是睡了多久,几个小时,亦或是几天?归正不会是特别久。
一头海象刚靠近水边,半颗头已经伸了出去,只要再一用力,它便可进入大海,摆脱危急,可它身后一只无情的爪刃来袭,径直从它后背脖子处一穿到底,直接将海象的脖子捅了个对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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