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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荣归[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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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斯……蜜斯是……”喜鹊瞠目结舌。

趁她做饭工夫,喜鹊又带秋菊和两个小家伙打了几篓莲蓬返来,“……蜜斯的技术越来越好了。”看着桌上香喷喷的饭菜,秋菊口水先流了出来。

筷子一送到嘴边,喜鹊就一阵咽呕。

“我带他们去吧,你帮蜜斯盛粥。”刚收好莲蓬进屋的喜鹊见了,就拉过简武简文。

五年来,沈家人从没来过,又加甄十娘身材不好,一贯深居简出,镇上倒也没人起疑。

秋菊应了一声,去厨房拿碗。

除了文哥、武哥是男人,家里就三女人,祖宅前面有两亩荷塘和半亩菜地,平常日子地里的粗活都是喜鹊和秋菊打理,三个女人中属甄十娘身子差,做饭的事情就归她卖力。

当然了,曾经的她就是再放肆,再霸道,喜鹊也不敢直说,以是,在现在的甄十娘眼里,她之以是落得明天,都是沈钟磬那厮喜新厌旧,那日隔着珠帘,固然没瞥见沈钟磬的样貌,可他那一身大红的喜服甄十娘倒是瞧的清清楚楚。

以沈钟磬宽大的本性,听到甄十娘为生这两个儿子几乎丧命,就算曾经有再大的痛恨,他也会善待甄十娘,让她们母子一辈子衣食无忧。

别说只是个辅国大将军,就算是天子,如许的渣男白送她,她也不奇怪,甄十娘好笑地摇点头。

“要不,蜜斯就把文哥武哥的事情奉告大爷吧,他们老是大爷的嫡宗子……”不知甄十娘是为本身的将来担忧,觉得她不甘心沈钟磬的荣归,喜鹊就劝道,“传闻这几年将军府里除大姨娘生了个女儿,三姨娘的儿子出世三天就短命了外,大爷再无所出,信赖见到文哥武哥,大爷立马就会把您接归去。”自古母以子贵,特别公卿之家,最重的就是子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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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以,一向以来,甄十娘都不晓得她被抛弃在这兔子不拉屎的闭塞的小镇上大部分启事是她这具身材的原仆人太放肆,令沈钟磬伤透了心。

来道当代,甄十娘才晓得,当代并非后代人眼里那样,男人都是三妻四妾,就像这梧桐镇上,大多人还都是一夫一妻,只要那些朱门大户,才会妻妾成群,信赖只要她不攀附繁华,就必然能找到一个情愿和她白首偕老的人。

只是,她幽幽感喟一声。

“好,我们都吃肉。”被甄十娘哈腰拦住,“不过,文哥武哥要先把手洗洁净了。”

“蜜斯身子不好,也多吃些肉……”喜鹊夹了块米粉肉放到甄十娘碗里,本身却夹了块鱼肉。

她还健在,这厮就另娶,不是喜新厌旧是甚么?

甄十娘宿世的名字叫简忧,被抛弃在这儿后,为制止费事,她干脆对外宣称她们是租了沈家的祖宅,是个避居在此的孀妇,姓简。

她家蜜斯不是真的想再醮吧?

“这……”喜鹊用力绞动手指,“是……是大爷又打了败仗,得胜还朝路过这里,传闻……”她偷眼觑着甄十娘神采,“他明日中午要在午门前献俘,万岁会亲身驱逐。”

喜鹊实在不明白,甄十娘为甚么不肯把有孩子的事情奉告沈钟磬。

伸出两只泥糊糊的小手看了看,简武简文相互吐吐舌头,回身就向外跑,嘴里不忘说道,“娘等着我!”武哥一头撞到门口的秋菊身上,怔了下,随即嚷道,“我去洗手,秋菊姐姐不准偷吃肉!”

跟了她五年,竟一向看不透她这颗淡泊的心,她不求繁华繁华,这平生哪怕布衣荆钗,只要能找到一个一心一意待她的人,能平生一世一双人,就好。

幸亏甄十娘宿世就喜好美食,最爱看舌尖上的中国,做饭对她来讲倒也不是甚么难堪事,反而自娱此中,特别常常用最浅显的质料做出一桌适口的饭菜,把简武简文撑得小肚子圆溜溜的,甄十娘就有一类别样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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