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King是当之无愧的王[第1页/共2页]
以是,才会如此钟爱牡蛎这类奇特的食品?
King不近女色,这么多年来,多少试图靠近他,挑起他情-欲的女人,终究只要落得暗澹结束的了局。
“方漪澜和沈智阳有婚约?”
雷斯又下达了号令,“另有二非常钟达到乱世第宅,统统人加强防备,不成掉以轻心,答应向任何可疑之人开枪警告,严峻可疑之人,可当场击毙。”
御景宸喝下牡蛎腥咸的汁水,神采昳艳横生更加愉悦。
过程很风趣,成果也很美好。
他看上的东西,即便不择手腕也要弄到手。
车窗缓缓降下,站在路边的恰是墨梅会馆与他一夜缠绵的女人。
御景宸悄悄拨弄着右手小指间的黑宝石戒指。
再说,南城是他的地界,在他的地盘上对他动手,这是笨拙到了顶点的行动。
必竟,King在碰到方蜜斯之前,完整没有那方面的需求。
King是踩着尸山血海登上御氏掌权者的王座,不晓得有多少人暗中窥测着他的性命。
车子渐行渐远。
“雷斯,你晓得为甚么有这么多男人,为了牡蛎而猖獗?”
御景宸将重视力放到车座前餐桌上的一盘牡蛎。
雷斯敛下思路。
为了方漪澜,King可谓是用心良苦。
不晓得为甚么,雷斯感受King有些不悦。
“牡蛎的魅力,就在于它能让男人,感遭到非常销魂的美好滋味。”
手固执银刀,文雅地撬开蚌壳,鲜美蚌肉,透明的汁液,淡淡腥咸的气味,莫名的就媚谄了他。
别看他在女人身上荒唐,实在很有几分离腕,不然也不会被莫罗斯至公如此宠嬖。
墨梅会馆那天早晨,她偶然闯进他的房间,他就认出这个女人就是南城鼎鼎大名的方漪澜。
而这位方蜜斯,能挑起King身为男人的本能欲-望,乃至让King为了她不吝挑衅全部莫罗斯家属。
“维克多还是没有放弃调查方漪澜的身份和行迹吗?”
尾指并分歧适佩带嵌镶的戒指,但这枚戒指是为方漪澜量指订做,他只要尾指才气勉强戴得上。
也是以,才肯定她不是敌手派来决计靠近,或者是刺杀他的人。
但是,内心还是忍不住猜想,莫非King那方面的才气……
“啰嗦!在南城的地界上,没人敢对我动手。”
足足非常钟,车序不断的改换,根绝了任何人规律性的窥测。
坐在他身边的雷斯,不附和的看着他,“King,您不该随便将车窗放下来的。”
“维克多求了莫罗斯公爵,不过因为我们动手快,他们甚么也没有查到。”
雷斯摇点头,不敢随便测度,他话中的意。
足以见得这个女人已经挑起了他的兴趣。
雷斯仍然不附和,“谨慎为上。”
雷斯很有些无语,King比来一段时候对牡蛎的爱好,的确达到某种狂热的境地。
雷斯不由有些腹诽,还觉得自家主子,会像大情圣卡萨诺瓦那样,每日生吞四十只牡蛎呢。
任何胆敢冲犯他权威的人,都将支出血的代价。
似是想到了今后,美好销魂的【性】福糊口,脸上暴露愉悦的笑容来。
颠末特别制作的生蚝,美好的口感,带着销-魂的滋味,只要晓得妙处的人,才气感遭到它的魅力。
御景宸用刀尖剔出牡蛎肉,悄悄吹了一口气,牡蛎的黑鳃微微颤抖抖缩起来。
他的思路又如何瞒得过御景宸的眼睛,“卡萨诺瓦每日生吞四十只牡蛎,是为了周游在数之不清的美女之间,而我只看上了一个。”
“不要觉得,我不晓得你内心在想甚么。”
“还真巧!”
每日五只牡蛎对付一个女人,充足他日日风骚,夜夜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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