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常威[第2页/共2页]
这是一只膘肥体壮毛色亮光非常俊朗的狗!
稚蕊起家缓慢的向厨房跑去,许小闲的视野落在稚蕊身上,他嘴角一翘,这就对了,就像一只黄色的胡蝶了。
真正的纯天然绿色无净化,这炖的一锅鸡汤就洒了一点盐,光彩金黄味道还非常苦涩。
“别去理睬这类破事,我叫你问的地步的事呢?”
等它的子孙后代多了,土豆炖牛肉、锅巴土豆、狼牙土豆……想想都感觉幸运。
“来福!”
来福就很愁闷了,他对天发誓,信誓旦旦的说道:“少爷,小人一向在那后院锄地,那一盘鸡生得甚么模样小人都不晓得,如果小人偷吃了,当被这五雷轰顶!”
还是稚蕊好,知心啊!
这当代的鸡较着比宿世的鸡好吃!
这操纵能够!
因而许小闲起家走入了主屋,从床下拖出了登山包,在内里掏呀掏,陶出了四个拳头大小的土豆,又取出了一把匕首――这玩意儿也是老婆放在他登山包内里用来防身的。
许小闲想了想,这事儿也急不来,身上就二百两银子,临时也不消去焦急。
许小闲正在翻看一本《大辰江山志》,听到稚蕊这话淡淡一笑,“不就是死了个和尚么?还轰动了凉州的官人?”
等他返来得诈他一番,领着少爷我的月钱还跑出去干兼职了?
“奴婢传闻、传闻那和尚可不是甚么好人,是个花和尚呢。街坊们说恐怕是那夜里这花和尚摸到了杨员外儿子的婚房做了那肮脏之事,被新郎撞见,便杀了新郎,新媳妇受了玷辱,也只能取了三尺白绫寻了短见。”
这狗东西,弄条狗这么难?都好些日子了,难不成来福这厮借着找狗的由头在内里厮混?
这么大只狗,也不晓得能不能养得熟。
看上去平时吃的不错,住的也不错。
日子就如许不咸不淡的过着,许小闲兜里有了银子,却毕竟没有给稚蕊超越一两,稚蕊也毕竟没法去周氏药堂给少爷抓回那方剂上的药来。
“少爷。”
少爷一向没有吃药,他那病仿佛、仿佛稳定下来了,因为少爷这些日子要么在那闲云水榭里看誊写字,要么就是捣鼓吃的。
这些天许小闲看了很多杂书,肯定了这个天下没有土豆这东西。
许小闲放下了手里的书,眉间微蹙,“那和尚和这二人的死有干系?”
“少爷,抓到一头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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