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云汐[第1页/共2页]
我平时那么从善如流的一小我,恰幸亏南宫烨这件事情上偏执的短长,陷得太深,乃至于对母后和皇兄等人的苦苦相劝全都置若罔闻,一门心机地跟着他去。
说来也好笑,有些事情,真的下定决计豁出去的时候也就感觉没甚么了,成也好,败也罢,都是本身的劫数,怪不得任何人。
大家都想被心疼,刚烈如南宫烨,也不例外,我则更甚。
之前我和孟氏相处的不好,是因为我们都爱阿烨;以后我和秦氏相处的好,也是因为我们都爱阿烨。
不管如何说,认了亲娘以后,我能较着感遭到阿烨的窜改,实在说到底,他也是个贫乏心疼的孩子罢了。
厥后,他晓得了本身并非孟氏所生,而是父亲的妾室秦素素之子,这件事情对他的打击很大,当时恰好碰到南宫家前所未有的危急,那也是他顺从和架空我最严峻的时候,我晓得他是不想扳连我,但是比起扳连,我更惊骇的是落空他。
养母和亲娘真的是不一样的,之前我就不喜好孟氏,碰到秦氏以后,我至心喜好上了这个婆婆。
固然偶然候,我不免也会妒忌,感觉有了女儿以后,我在贰心目中的职位较着降落了很多。
有了身孕以后,我的怀胎反应非常激烈,最大的一个特性就是爱吃,特别爱吃,并且偏疼吃肉,这一点和允儿恰好相反,她是吃甚么吐甚么,乃至于每次回南宫山庄,我俩分歧的症状闹得婆婆哭笑不得。
实在他的童年过得并不幸运,相府一向是个冰窖一样的存在,极少温情,作为相府的宗子长孙,他身上负担的任务太大,丞相对他极其峻厉,丞相夫人更是把儿子当作本身职位的倚靠和仰仗,对他都是责远远多过爱,乃至于他的脾气也是内敛到了极致,鲜少会表示出甚么情感。
阿烨向来都不是和顺的男人,或许是武将的原因,在疆场上厮杀了太久,身上不免带着一些烈性,不管是说话还是做事,都是铿锵有力、利落利落,我曾见过他在疆场上摆设千军万马的风韵,我信赖,但凡是女子,只要见过那一幕,便没有不对他动心的。
说真的,我一向感觉本身是个非常荣幸的人,因为从出世到现在,我一起都是被庇护着长大的。
幸亏暴风雨总算畴昔了,守得云出见月明,南宫府得以重修,阿烨也认了秦素素这个娘亲。
孟氏对阿烨的爱叫做占有;秦氏对阿烨的爱叫做罢休。一张一弛之间,可见分晓。
我的身份是黎国的安宁公主,本就是父皇的幺女,再加上母妃很受宠嬖,大哥和七哥因着母妃扶养他们的原因对我也是极好,从不舍得让我受半分委曲,细细想来,这辈子的委曲,都在阿烨这里尝遍了。
如果在爱人和被人爱中必必要挑选其一,那我选的必然会是爱人。
因为喜好一小我,只要本身逼真的尝过了,才气体味到爱情的味道,那是款项和名利都换不来的。
不过不得不说的是,自从有身后,阿烨对我的态度较着比以往和顺很多,或许是因为看我实在过分辛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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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我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儿,亦是他的骨肉。
那但是我的初吻啊,就如许稀里胡涂地被他夺走了,连带着一颗心,也被他如许诱骗了去。
“玥”字出自上古传说中,上天赐赉有德圣皇的一颗神珠,既是吉兆,又是宝贝。
这个“知名小卒”可真是胆小包天,明显晓得我是公主,欺负我不算,还不由分辩地吻了我。
幸亏,南宫烨不是无情之人,他只是不晓得如何去表达爱罢了。
我和阿烨之间,清楚是他先主动的,可恰好先动心的那小我,是我。
我不止一次地说过,阿烨并不是那种长得漂亮到惊世骇俗的男人,但是恰好对了我的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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