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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日侵台湾50年[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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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5年,日本在台湾实施殖民统治已经20个年初。此时,有个叫余清芳的人在台南地区以宗教为保护,奥妙处置抗日活动已有多年。这年3月,余清芳在西来庵与同为抗日果断分子的台中人罗俊和楠梓人江定奥妙集会,建立“大明慈悲国”,并构成台湾抗日反动军,余清芳任大元帅。

二战前期,因为侵犯战役的不竭扩大,为弥补海内兵源的不敷,1942年起,日本殖民当局开端在台湾征兵,将无辜的台湾群众充当其侵犯野心的捐躯品。除此以外,殖民当局还在台湾强征慰安妇,以供侵犯者之淫乐。人们流浪失所,痛苦不堪。

在殖民统治初期,差人的权柄很大,除了保护治安的根基职责外,差人首要还是对群众的平常糊口加以监督乃至是干预,使百姓的言行合适日本殖民者的需求。差人的所作所为深受台湾百姓的悔恨,人们私底下以“狗”或“四脚仔”来暗讽他们,以泄心头之恨。

侵犯者以惨痛代价在台湾“安身”后,实施了一系列加强其殖民统治的办法,这些办法被研讨者统称为“皇民化政策”。对台湾的殖民统治起首从强化社会节制动手。殖民者在台湾建立总督府后,就立即动手组建差人军队,并对全部台湾岛以所谓治安环境的分歧分别为伤害、不稳、安静三种范例。

日本全面侵华后,因为海内资本的限定,及国际社会的禁运政策,台湾成了日本的物质供应站。为此,殖民当局的“皇民化政策”变本加厉。从1936年开端到1940年,殖民当局在台湾建议了所谓的强化“百姓认识活动”,1941年后至败北,又建议了所谓的“皇民营私活动”。这两项强化殖民“活动”的重点落在对文明微风俗的日本化。这一期间,在精力统治方面,殖民当局逼迫台湾群众说日语、穿和服、住日式屋子、取日本姓名,放弃台湾官方的妈祖信奉,而改信日本的“国教”神玄门。

1895年4月17日,李鸿章与伊藤博文在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台湾作为清廷所割让地盘的一部分,成为了日本的殖民地。至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前提投降,台湾光复,日本在台湾实施殖民统治共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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