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赶集[第2页/共2页]
第二天一早天刚微微亮海棠就起床了。
海棠笑着说:“哪能呢,春香姐你想太多了,你感觉我家里能吃得起肉吗?”
她伸手摸了摸那门两边的镶金春联,这金子但是真呢?
“我还晓得这是医治各种毁伤各种毒伤痈疮的圣药。”海棠脆生生的说。
第12章赶集
海棠弯了弯唇角,一提借字,溜得还真快。
只见那一棵还非常的新奇,叶子鲜绿花儿饱满,还是整棵的,根茎上带着新奇的泥土。
掌柜头都没抬持续称药,慢悠悠的说:“收,甚么药?”
到了早晨,海棠便在院子给两个孩子讲故事,他们两个听得全神灌输。甚么公主的故事哪,小矮人的故事哪,固然半懂不懂,还是充满了神驰。就连隔壁的狗蛋也端着小板凳过来听故事。
钱多钱少,只要能卖得出去,那就是钱嘛!对于穷疯了的人而言,一文钱都像一块金锭子哩。蚊子再小也是肉嘛。
瞧着这小丫头一对奸刁的眼睛,竟然威胁他?
“你如果认得,那便是好药。你如果不认得,可就不好说了。”女人伶牙俐齿的说着。
瞧着两小我都睡下了,海棠这才感觉浑身疲惫,不由得感慨一句,当家长姐真是不好做啊。
晓得姐姐明天一早要去镇上赶集,两个孩子都冲动了,一个个都想去。
这是海棠第一次来到集镇上,间隔南山村几千米不测的汪镇是十里八村驰名的集镇,四周村庄里的人都到这里来赶集。
安掌柜微微一笑:“丫头,你放心,我这里出了名的代价公道。你如果去了别家,也一定能卖到高过我的代价。我给你这个数。”他对她伸出五根手指。
但是去镇上路不算近,一夙起来约莫要疾行两个小时,到了镇上还要四周找买家买她的药,带着孩子到底是不便利,只能把他们放在家里。幸亏冬梅已经算是大孩子了,在这个期间十三四岁都能够嫁人了,冬梅在家里,恰好能够看好吉利,不叫他到处乱跑。
去镇上有一条土路,一起上也有很多人去赶集,看到她去倒是非常吃惊,少不得要问上一两句。
狗眼看人低!海棠皱了皱鼻子。
安掌柜昂首看她,目光已然分歧了,“你这小娃娃,竟然认得这类草药?”
四周八路的村民们到了牢固的集市地点开端互换货色,但是海棠并没有去那边。
安掌柜一皱眉头,放下了手里的药称,微微恼道:“你这小女人,好大的口气!你也不看看我这得安堂,百大哥字号,人参鹿茸,甚么样的好药没有?你竟敢藐视?拿你的药出来给我看看!”
集镇上有像样的药堂、饭店、医馆、布坊、金饰店,各色小摊贩,另有很多大户人家的高门深宅。
“说不定镇上的人就好这一口呢?再如何也得花工夫去山上采不是吗?”
“野菜能值几个钱?”村民笑话的问。
镇子很繁华,起码比海棠设想的要繁华的多。之前的海棠只小时候来过,大了便沉浸于苦役当中再也没来过。
“掌柜的,收药吗?”海棠走畴昔,小扣柜面。
像春香的这类多,像丁氏那种的反倒少。
掌柜斜瞥了一眼,瞧见一个面有菜色但端倪清秀的女人站在柜台前,身穿打着补丁的粗布裙子,手里还挽着一个尽是野菜的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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