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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养魂瓶[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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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越站在石碑前面,赏识这首脍炙人丁的诗歌,想到本身与这个天下最后的联络几近肇端于这首诗,没想到真的有朝一日会来到诗中描画之地,一饱眼福。

那是一个女子,虽蒙青色面纱,还是能够看出是一妙龄女子。

那蜂王被救出后,孙志仁他们见蜂王失而复得,欢畅之余,谁也没有重视到瓶中留下这般似雾非雾的东西。

五今后的百凌花蜜拍卖会恐怕才是这些巨富的正真目标。

万里墒水染赤颜。

“越小哥,我们明日就前去云练峰等候百凌花盛放,本日想做东,请你们吃顿饭,以表一起照顾之情,越小哥的互助之宜。”孙志仁说道。

一进入仙花镇,就会晤到一块人高石碑,刻有那首有关百凌花的诗:

一朝花谢香尽日,

暴露的额头闪着象牙红色,丝绸般光滑;双眼吵嘴清楚,秋水般敞亮;身材阿娜,淡青色连身裙裾,绣满风卷云舒暗纹,满头乌发披垂着,只在额角添了一颗压发的拇指头大小的珍珠。一身打扮极是简朴又不失华贵,可惜脸上的青纱遮住了脸孔,却更是令人浮想连翩。

仙花镇,正如其名,仙花镇位于墒水的泉源,长云山脉脚下,是离云练崖比来的歇脚点。

李越如何看过如此可骇的场面,就像《异形》内里的怪物来到了实际,惊得尖叫起来。

疯道人暗自想着,这女子如何这般熟谙,仿佛见过千百遍,但本身影象是不会出错的,本身绝对从没见过她。

李越猜想那日与白头匪大战,铁尾蜂王见蜂巢破裂,趋吉避凶习性使然,开端另寻安然之地,蜂王被那养魂瓶吸引,误将其作为息身之所,出亡福地,谁知瓶小身大,卡在此中。

疯道人臼起一捧水,拂在脸上,悄悄揉搓,水流过指尖,滴入河水当中,荡起淡淡波纹。待到波纹散尽,河水中倒映一个亮丽女子,女子脸若鹅蛋凝脂砌玉,眉似远山不染而黛,眼若秋水明丽耀曜,鼻若春葱管,唇如点绛红,眉间一粒艳红美人痣,衬得女子明艳而娇媚。

这类瀑布并不奇怪,在长云山脉,也有不下七八处更是宏伟壮观。云练崖着名的并非瀑布,而是崖壁上攀生的百凌花。云练峰下几户猎户药客构成的小村落也渐渐生长为一个小镇子,以百凌花为名,取名为仙花镇。

“要死了,要死了!”疯道人喃喃自语,也没留意到那女子已然远去,消逝在葱葱草木以后。

见内容记下没出缺失,李越就将薄纱就着灯火烧为灰烬。

疯道人见她提及李越,心头恨意翻涌,“他娘的阿谁小杂种,我要剥他的皮,喝他的血!将他炼进千婴蛊,永久不得翻身。”

“嗨,越小哥!找到你了!”

那女子气的浑身颤抖,一眨眼工夫又安静下来。她缓缓朝疯道人走过来,说道:“你-会-听-的!”

孙志仁护送蜂王有功,被收为逐花帮核心弟子,等百凌花会后就出发前去逐花帮总部;其他几人也护救有功,赔偿了丧失,并分外得了很多好处。可惜这些好处只是针对逐花帮弟子,他们只好接待李越以示谢意了。

“哗啦”道人身上浑浊的道袍回声裂开,掉落地上。

其他几人,特别是孙志仁,反而欣喜若狂。那是孙志仁寻觅已久的铁尾蜂王!

就在和疯道人擦肩而过的时候,她揭下了蒙面的青纱。

安设好养魂瓶,李越摊开薄绢细心看了一遍,除了那位叫哲晰的人死前自传留言外,还留下两篇功法《种魂决》与《千面化身》。

李越回身找根细绳将瓶口系住,挂在脖子上,成了根项链。冥冥中,感觉这养魂瓶就该挂在脖子上的。

疯道人恶相胆边生,开口骂道:“你这个小娘皮,我为何要听你的!你觉得老子怕你?来呀!来呀!你想老子庇护你的奸夫,做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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