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琴师[第1页/共2页]
“真的不去吗?”魏俞有些小绝望,又道:“传闻待会儿刺史大人在他府上设席,王爷畴昔定然是要带着你的。”
小半个时候,马车终究到了青莲山脚。
“不晓得。”百里长歌点头。
总之现在一想起他,她就满肚子的知名火。
魏俞吃了一口,当即眉开眼笑地夸奖道:“阿瑾,你快尝尝,味道不错啊!”
百里长歌坐着没动,神采悄悄。
底座最中心,放着一只庞大的青铜鼎,外壁饰空心连珠纹,鼎身因为铜锈而泛着一层绿色,在这皑皑雪山下,显得更加持重崇高,让人远远观之便心生畏敬。
“啊?”魏俞回过神来,干笑道:“我从小就没有爹娘,是叔叔把我带进宫看着我长大的,固然我现在被分派到了晋王府,一年也见不到几次叔叔,但我还是但愿他能福寿安康,如许,我爹娘的在天之灵也会欣喜的。”
女子肩上背着一把琴,将琴行的大门锁了今后直接拐进了巷子。
魏俞又叫了一遍她才反应过来。
“阿瑾,刺史大人已经带着人在青莲山脚下安插宴会了,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看看?”魏俞兴高采烈地从内里出去,脸上堆着笑,他本日一件灰鼠袄子,穿得很丰富,明显是有备而来。
魏俞错愕了半晌,喃喃道:“也不算远,雇一辆马车大抵半个时候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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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坛四周已经围了很多百姓,脸上都挂着期盼的神情。
二人未几时便分开了青莲山脚来到闹郊区。
“青莲山远不远?”百里长歌俄然站起家,一副很想去的模样。
“有啊有啊。”魏俞从速点头,“王爷的衣服向来不让别人穿的,那件披风他那天也是头一次穿,没想到这么风雅送你了。”随后又嘟着嘴抱怨道:“早晓得那天我也少穿点,说不定王爷也会赐我一件。”
“只可惜甚么?”百里长歌收回视野,问那小厮。
去那种无聊的场合,她还不如留在行宫烤着火炉睡觉。
“……”
百里长歌呆呆地坐在火盆前,双手紧紧攥着那件坚固的狐皮披风,火红的光映照在她涂抹蜡黄的面庞上,她神情有些无措,有些茫然,愈乃至……有些愤怒。
“只可惜鲜花被摘咯!”小厮唉声感喟,一脸遗憾,“人家后天就要结婚了。”
他说话的时候,双手绞在一起,显现出几分严峻,十九岁的少年,白净的皮肤,清秀的面庞,还保存着孩童对于未知的新奇事物那份纯真,百里长歌看了他一眼,弯唇道:“我看你很严峻的模样,你是不是有甚么很首要的欲望要依托在孔明灯上?”
“是吗?”魏俞闻言当即侧耳聆听,但甚么也没听到,他蹙眉道:“阿瑾你是不是呈现幻听了,那边明显甚么都没有啊!”
“要不然如许吧,我待会儿请你去用饭。”魏俞笑嘻嘻道:“就当是报答你陪我来这边吹了一趟冷风。”
“我就说你有苦衷的嘛!”魏俞眨眨眼看着她,“是不是看上哪家小女人了,不如我替你去跟王爷说说,让他成全你。”
“不是啦阿瑾。”魏俞听到她的声音,当即关上门走出来,挠着脑袋不解道:“我一向很奇特,王爷为甚么对你那么好?”
百里长歌盯着琴行阿谁方向,俄然见到内里走出来一个身姿曼妙的少女,难怪小厮会说她美得跟天仙似的,那女子仅仅露了一个侧脸,就让百里长歌惊诧了半晌。
“天气不早了,你还愣着做甚么?”百里长歌将披风放在床头衣柜里,率先出了门,见魏俞迟迟没有跟上来,她转过甚,神情很有些无法。
面馆小厮的速率很快,未几时便端了两碗面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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