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进山[第2页/共2页]
李煜走过马死道,上坡的时候咬咬牙也就硬爬上去了,下来的时候不但脚底打滑,膝盖直往前扑,感受随时都要跪下,揪着两旁的树枝挪下来,到了山脚就会感受膝盖已经废了。
黑狗子端起了手上的大黑鹰,身材紧绷,神情俄然变得严厉,眼睛鹰眸一样的四周扫视,“都重视点!”黑狗子是老猎人,李煜三人听了都握紧手里的刀刃,内心有些严峻也有些等候。
“狗哥,一会给我尝尝。”猴子看着眼热。
李煜只觉本身被甚么盯上一样,这类感受非常不舒畅,仿佛被老虎看中的羊羔,自从服了灵魂液以后,他的灵觉变得非常灵敏,黑狗子长年在深山里行走,固然没有喝过灵魂液,但是对伤害有一种异于凡人的嗅觉,李煜将刀鞘接在刀把上,横刀在前。
这条道葬下了赶马人的血与泪,赶马人这个特别的职业在交通不便的年代非常风行,山里人家需求的物质都要赶马人奉上去,马从山高低来的时候每一步都踏在赶马人的内心,略不留意就摔了下来,粉身碎骨,赶马人根基靠马用饭,没了马对于他们来讲的确是一场没顶之灾。
“这个,”猴子含混其辞,“也没甚么,狗哥,我们甚么时候出来?”
林子里的大树遮天蔽日,偶尔洒下一丝一缕阳光,能够瞥见蛛丝密布,地上波折纵横,完整无路可循。
大黑鹰作为一种专业两用打猎弓弩,射程远,穿透力强,切确度高,搭配初级的军用光学对准镜,是很多冒险者的首选。
猴子俄然惊呼道,“这是大黑鹰,你从哪儿搞到的?”
“我们要不要挖一下尝尝。”李刚发起道。
黑狗子想了想,说,“行,不过你们都多带双眼,到了内里统统听我的。”
从李煜家往南走,翻过一个山坡,就到了青云山脚下,进青云山是没有公路的,山脚下有一个庞大的湖泊――垓雁湖,垓雁湖湖水碧幽,湖面清澈而安静,一条小瀑布流入湖里,垓雁湖是村里的生命湖。
翻过陡山,面前的树木俄然富强起来,几人抱的松柏举头矗立,内里的丛林幽深沉寂,视野被反对的严严实实。
几人都没说话,只能闻声簌簌的脚步声和树间偶尔的鸟叫,李煜四周打量,黑狗子走的线路是很多年前赶马人走的路,这条路除了进山的猎人很少有外人踏足,已经被野草和矮树丛袒护了,如果不细看根基看不出来陈迹。
李刚听了猎奇道,“你打的甚么工?老板还给你们弓弩。”
林子里除了蛇虫蚂蚁和野鸡兔子外,其他的猎物几近不成见,其间黑狗子射中了两只野兔和一只野鸡,不过看他神采应当是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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