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盗火者[第1页/共3页]
“有一群神统治着我们的的天下,他们具有神力,无所不能,能够轻而易举的举起一座大山,也能够轻而易举的将它毁灭,咳嗽一声就能招来雷霆,打个喷嚏就是暴风暴雨。他们的首级叫做宙斯,一个好色无耻鄙陋下贱贪婪肮脏的老混蛋,他把握了雷电,还具有火焰。”
“火、火......”
加尔将木削倒进茅草堆里,悄悄吹去,茅草很快被扑灭,窜出火苗,越烧越旺。
就是如许,宙斯还感觉不解恨,又派了一只嗜血之鹰,每天去啄食他的肝脏。但是,每当嗜血之鹰啄食今后,普罗米修斯的肝脏又会古迹般的复原。
我的祖父普罗米修斯想到这点,决定前去宙斯所住的神山奥林匹斯山上盗窃火焰。他冒着生命伤害,暗藏在神山这上,吃树叶喝露水保持生命,终究比及了机遇。宙斯看中了人类的一名斑斓的公主,就是酋长的女儿,起了色心,变成牛把公主抢走,存放火焰的大殿无人看管,因而我的祖父潜了出来,偷走了火种。
加尔当然不会让人毁灭火焰,他一把那人抓住顺势拽起,看着他冲动到语无轮次的模样,耐烦的和他解释,不过尽力是徒劳的,那人仍然在“阿巴阿巴”个不断,惊骇乃至临时性的夺走了他的说话服从。因而加尔不耐烦的送给他一记手刀,让他好好的睡上一觉。
“实在我是盗火者的子孙,我的任务就是将火焰通报给人类。”
我的祖父忍耐着庞大的痛苦,但他不悔怨,也不平服,甘心为人类而刻苦。其他天神很佩服我的祖父,劝他将火种还给宙斯,并向他报歉,就能获得谅解,再不受如许的痛苦。但我祖父回绝了他的美意,他说: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我一个,另有厥后人。
千人万人的大部落只要一场天火,就面对着崩溃的伤害,逃出来的不敷非常之一,乃至百分之一。每一次的天火的呈现,就意味着灭亡和分袂。
抱负是巨大的,行动是笨拙的,在知识贫乏下,人类老是会美意办好事。宿世的汗青早就已经申明。
太阳落下,藏于山后,西片的云彩如同火烧,染红了大面的天空,又投射向空中。这斑斓的风景无人赏识,统统人都坐在地上看着场中一个六岁的娃娃举着小山蛙跳。
火烧云消逝了,小小的身影仍在繁忙着,他疯了普通称身往小山上撞击,每次都溅起大片的碎石,收回“咚咚”的响声。
加尔停顿半晌,看了眼四周,刚才还状若疯颠的人们,此时都在悄悄的听着加尔说话,极其投入。
霍华德站在远处对劲的看着这统统,表率的感化是无穷的,这个叫加尔的小子真是短长,不但气力出众,更有一种与身俱来的带领力,这类带领力不是用嘴巴来讲,而是一种实干精力,他一丝不苟的做事,吸引别人主动参与出去。
愚笨让他们的脑筋固化,底子听不出来加尔在说些甚么。此时加尔才算晓得陈胜无广的无法,他造反前说不定也想讲事理,但事理讲不通,他只幸亏鱼肚子里塞纸条了。
“宽恕我们吧,不杀烧死我们,我们会献上我们最大的敬意,献上我们统统的礼品,求您宽恕我们。”
部落里的人不晓得加尔要干甚么,看着别致,纷繁跑过来强势围观。
加尔跑到部落内里捡些杂草和木头,以手作刀,将一根硬树枝削尖,又在一截木桩上用手指凿出个小洞,开端钻木取火。
实在太坏了。如何会有人这么的坏。
动能转化成热能,将木桩小洞里的木削扑灭,没有明火,只是一堆隐着红光的火星。
时候已至傍晚,太阳西垂,金色的阳光变得温和,斜射在大地之上,像是披了一层金纱,美的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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