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人质[第1页/共2页]
只能先跑去报警,依托差人来挽救余文文了,他现在想救都是故意有力,说不好还得把本身搭出来。
曹斌身边还站着一个三十来岁的风味妇人,剪着短发,一身警服尽显精干之色,此时一脸忧愁的对曹斌说道。
“嗯?”余小乐眉头皱成了一团,不晓得是不是错觉,他总感觉这群劫匪的目标不纯真只是掳掠银行。
“站住!”络腮胡大汉将枪口对着余小乐的后背,吼道。
但是她手机都被收走了,用啥给他发短信?
“你们两个跟我们走!”不晓得是不是偶合,饿狼挑选的人质刚好就是余小乐和余文文两人。
“轰。”引擎轰鸣,看饿狼和黑狼已经上了车,野狼立即策动了车,五菱宏光顿时如同枪弹般飞射出去,将越来越近的警车远远甩在了最后。
豆大的汗珠刹时充满额头,惊骇的看着满脸杀意的络腮胡劫匪。
当余小乐和余文文跟着饿狼走出银行大厅的时候,门口已经停着了一辆五菱宏光,络腮胡和野狼别离坐在了正副驾驶的位置上,另有皮肤乌黑的男人拿着几袋子的钱往车上扔。
“上去!”饿狼在前面用枪顶着余小乐的后背说道。“姐别怕,有我在。”余小乐给了满脸惊骇之色的余文文一个放心的眼神,率先上了车,不管如何他是不会让余文文出任何事的。
“混蛋!”曹斌看着银行大厅里的一片狼籍,忍不住爆了出口,现在到处都是监控,差人越来越便利。
猜疑的看着四个劫匪,莫非是他们发的,不该该啊,余小乐和他们又不熟谙,没仇啊。
“不怪你怪谁,奉求下次你发短信的时候能不能说清楚点,如许让我很思疑你就是用心坑弟啊。”余小乐不满道。
又不是小说中的配角,碰到抢银行的劫匪,一套技术下去,管你手里拿的是枪,还是火箭筒,一样跪的节拍感超强。
“老迈如何办?”野狼身边一个带着口罩的男人严峻的问道。
“撤!饿狼你去带上两小我当人质!”络腮胡判定道,如果被差人围在这里就跑不掉了。
立马向还没有上车的饿狼和黑脸男人号召道。“好嘞。”两人应了一声,仓猝上车。
“是。”带着口罩的男人立即点了点头,他清楚络腮胡的意义,带上两小我质是为了以防万一,万一被差人堵住了还能有人质和差人周旋。
“小乐,你如何来了!”一会儿后,余文文看着一样抱着头蹲在她身边的余小乐暴躁的问道,她没有想到余小乐会在这个时候来。
“砰!”
曹斌暗自决定抓住那几人后,必然不要他们好过。“曹局长,别抱怨了,现在最首要的是调沿途的监控,看看那几个劫匪往哪个方向跑了。”
女事情职员约莫二十来岁,长着着一张娃娃脸非常敬爱。此时这个长相敬爱的事情职员,捂动手臂,鲜血顺着指缝滴落到地上。
这个李宝莲的反应速率连他也比不上,在他还在抱怨的时候,人家都已经在考虑如何抓人了,还给出了当下最为有效的体例。
即使他反应再快也已经晚了,现在差人估计已经在来的路上了。
“啊哈哈哈,你们持续。”见余文文蹲在角落,除了满脸惊骇并没有遭到别的伤害,余小乐松了口气。
“weiloweilo”就在这时,络腮胡的火线俄然响起一阵警笛声。“糟糕,差人来了,饿狼,黑狼快上车!”络腮胡神采大变,没有想到差人竟然来的这么快。
不过余文文又不承认是她发的,还说她的手机早就被劫匪拿走了,如何给他发短信。
实际中余小乐还没有骚包到这个境地,就算余小乐自傲现在的气力,泰森在他面前都得立马就跪,但是这内里不包含利用热兵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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