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我喜欢做笨蛋,因为快乐[第1页/共3页]
洛肯有些楞:“她的伤必死无疑。”
不过“圣光三连”可不是那么好吃的,何况这是教皇级的圣光三连,如果说艾琳娜是技艺高深的大师,那么李昂就是达到人类极限的传奇!
曼陀罗连连点头。
孔子曰,包办婚姻害死人!前人诚不欺我。
“战无不堪?”艾琳娜略带惊奇的问道:“连魔族雄师也……?”
“你疯了,那但是传奇级的圣光啊!”艾琳娜震惊非常:“就为了一个魔族小女孩,你就要让之前的尽力化为乌有吗?”
而现在,仿佛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蒲公英死去。
洛肯摇点头:“固然我很想说不是,但很遗憾,我们并没有克服他们的记录。”
他跟蕾丝婷底子就是两个天下的人,偶尔见过几面,也是点头打个号召罢了。
“为甚么?为甚么要救我?明显我常日里总对你冷嘲热讽,为甚么要还要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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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李昂拦住了他。
友情,不存在的。
“很简朴,能用圣光的人太少。并且意志越果断,圣光的力量就越强,人类嘛,就是那种会因为别人碗里比本身碗里多数块肉而摆荡的生物,以是成果可想而知。真正能威胁到魔族雄师的不过戋戋十几小我,而他们恰是死的最早的那一批,不是魔族做了手脚,而是他们被本身人推出来当作炮灰,意志果断意味着不懂变通,如许的人天然被人讨厌,会被人借机撤除,的确再普通不过。”洛肯说着看看李昂,感慨说道:“不过他的圣光是我见过最强的一个,比当初那十几人还强,可惜他晚生了二十年,不然的话能在疆场上跟他相遇一决胜负,必然畅快非常。”
“身为骑士,救人不需求来由。”蒲公英用衰弱的声音浅笑着说道:“看来你是对的,人界……我去不了了。”
艾琳娜看的目瞪口呆:“这家伙……这么强吗?他之前一向在埋没气力?”
“人类并不是必然都是好人,就像魔族里也有好人一样。”李昂额头冒出虚汗,强扯出一个笑容说道:“下次用你的眼睛去看了再做出判定,而不是道听途说,好吗?”
“圣光祝你百口欢愉!”
以是他能够跟乞丐共席,也可与学者论道,会为了一分钱的不公惩奸除恶,也能仗义疏财直到口袋空空,吃的了珍羞甘旨,也咽的下粗茶淡饭,睡得了玉床锦被,也可席地而眠,可谓潇萧洒洒,毫无风采可言,是权贵眼中标准的“烂泥扶不上墙”。
二十岁的传奇,说出去足以惊天动地,也恰是这份成绩,才让李昂力压圣子和圣女两位背景深厚之人,成为了光亮教廷下一任的掌权人!
“你就是一个笨伯!”艾琳娜眼眶红红的骂道。
李昂闻不到所谓的轻贱味道,他不偷不抢,何贱之有?既然如此,那不洗也罢。
“圣光爱着你呦!”
而李昂呢,就算位子越来越高,他也还是风俗于短衣匹马的糊口。财产,美女,权力,职位……这些都是别人眼中极好的东西,但就像不喜好江南水乡的李文秀一样,李昂也不喜好那些大家都爱的东西。
大丈夫,有所谓为有所不为。就算魔族也有好人,既然是好人,那就是脱手的来由!
曼陀罗胀红了连,低头说道:“对不起,因为你是人类,以是我才……”
“并不算埋没。”洛肯回过气来,解释说道:“不比魔力的外放,圣光更多是感化在人体内部。增加肌肉和骨骼的密度来进步力量,加快新陈代谢来晋升规复力,这才是圣光的真正用处。如果不利用的时候,那些圣骑士不过是一些练习有素的精锐兵士,可一旦利用了圣光,他们便是一只战无不堪的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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