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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堂主,你胭脂掉了![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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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堂主,你胭脂掉了,现在这世道冒充伪劣产品还是挺多的,你今后要买胭脂还是去青龙街的天香阁买,那边的胭脂不但好用,并且代价也公道。”

貌似还真合适本身,虽说他没杀甚么人,但那句天下间更无抗手,另有那句平生求一抗手而不成得,说的不恰是他吗?

瞧见丁小磊这般疏忽本身,还对他下号令,魏中贤气得咬牙切齿,白面的脸上不竭颤栗,偶然还会落下一点点的粉底。

……

“懦夫,你好色啊,竟然拍花仙子臀部。”小厮害臊得和小女人般,扭捏起来。

“哦,是啊!”丁小磊拍了拍花仙子的臀部,点点头,仿佛肩上的花仙子就是货色普通。

能对于花仙子的大抵也只要侠义堂的二流妙手,只是为何没见过面前之人?虽说侠义堂有不下于万名的二流妙手,但他能成为分堂之主,一流妙手、二流妙手早就将他们的画像记入脑中,可却没有丁小磊这般打扮的。

“哦,本来你就是侠义堂的堂主啊!”丁小磊恍然大悟,他传闻侠义堂堂主都是由大汉任命的朝廷命官,并且都是浅显人。

丁小磊踏入正堂,望着台上的中年人,一脸粉白,这涂抹了多少胭脂才有这么白啊,挠了挠头道:

颠末这件过后,大汉为了制止再呈现侠义堂叛变,将统统侠义堂做事的人都替代成了浅显人,传闻这些浅显人都是有残破之人,俗称“寺人”。

“本来还要报姓名和城池啊!”丁小磊睁着眼睛,显得特别惊奇,他还觉得直接反目人,便能够获得善恶功劳了。

之前那小厮再次呈现在侠义堂大门前,将丁小磊迎了出来,边走还边用眼角的余光瞥了眼丁小磊肩上的花仙子。

就算是一流妙手见了本身也要拱手作揖,启事无他,就因为他是大汉王朝官员,他背后站的但是全部国度,就算你再如何短长,能短长得过国度吗?

这场叛变持续十数年的兵荒马乱,大汉多次差点灭亡,在快将近灭亡之时,一名威武大将军带领全由穷户构成的军队,最后翻盘了。

“姓名,地点城池!”魏中贤牙齿咬得咯咯作响,最后深吸口气,沉声说道。

“哈哈,不知这位义士是从哪个城池过来?”魏中贤坐在正堂正上方桌前,拿起桌边的茶盏,低着头轻抿一口茶,可眼角却瞥了眼蒙面的丁小磊,心中迷惑顿生。

但有一点他晓得,面前之人必然不属于白马城义士,因为现在的白马城义士早在二年前走光了,剩下的恐怕也只要白马城城主许霸天。

门外站在数名小厮喉咙咽了咽,有人牙齿乃至颤抖,心说:内里那位懦夫别在说了,他们堂主最讨厌别人说他脸上抹胭脂,这如果活力起来恐怕不得了了。

不一会儿,小厮领着丁小磊来到侠义堂内的正堂,一起上小厮问了丁小磊很多题目,有你婚配的无、你为何要背着扫帚、你为何要带面罩等等。可丁小磊哪敢回他啊,这小厮被丁小磊认定是人妖一类人,还是别靠近的好。

因为时候太久,到了现在很多人都感觉不成思议,启事无他,一支由浅显人构成的军队竟然能够打败一支满是武者的军队,这底子就不成能。

将肩上的花仙子往地上一放,丁小磊扭了扭脖子,把一小我扛在肩上这么久,对于刚发育的少年来,还是有些重的。

丁小磊滚滚不断说着,仿佛是一个倾销员般,瞧不见已经是气得满身颤栗的魏中贤。

“是!”那几人纷繁俯身退下,在丁小磊身边路过期,这些人都猎奇的用眼角余光瞥了眼蒙着面的丁小磊。

此次只能忍了,谁叫他这三年来没上交一个恶人,如果再不上反目人,他这个堂主的职位恐怕保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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