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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第2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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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洪九,出世在北方一个偏僻的小山村,“洪”并不是我的姓。

我一刻也不想在这里逗留,便叫道:“寄父,时候不早了,我们还是从速去接货吧,不然又得在这里担搁一天了。”

以往我们也碰到过几次匪贼,但每次都被寄父用银钱打发了,可我们的辛苦费也就泡汤了。

固然明晓得寄父的后半句话是在对我开打趣,但我还是被吓得缩了缩脖子。

电视剧里那些人,动不动就对店小二吆五喝六,那纯属扯淡。人家表情好的话,只会在你的饭菜里吐上一口吐沫,如果表情不好,要了你的命也只是举手之劳罢了。

我这绝对不是胡说八道,不管是船家、车夫、店小二都是社会最底层的人物,但人们见到了也会称一声徒弟,或是小哥,因为很多时候你的命都在别人的把握当中。

他严厉地看着我说道:“现在江湖上乱的很,我们走车这一行固然本小利薄,但过的也是刀口舔血的糊口,你要连这小场面都忍耐不了,将来如何养家糊口?”

我整天都在面对着这个死人,早已经心惊肉跳了,可寄父却不答应我睡觉,非要我给那尸身扇风。

趁他欢畅,我便问道:“前边产生甚么事情了,如何全部北都城的人都堆积到这里了,难不成他们都不做买卖吗?”

我本想趁这个机遇好好见见世面,可寄父压根都不让我出门,一来到都城就将我关在了驿站当中,而后便摈除着骡车出去接货了。

此时,法场上的人已经走光了,只剩下我们父子二人,另有那具孤零零的尸身,我本来觉得寄父也会分开,可谁知他竟然扛着我走到了那具尸身面前。

十二岁那年,我跟着寄父来到了都城,看他笑得合不拢嘴的模样,我就晓得此次是个大买卖,不然我们也不必大老远的从保定府来到北都城了。

之以是说那大汉是红色的,是因为他浑身高低尽是可骇的鲜血,全部身上都没有一块好肉了。而别的一人身着黑衣,拿着小刀也并不是在他身上作画,而是在用那刀一块一块的割他的肉。

我底子没花多大力量,便撬开了驿站的门锁。

我张大嘴巴,半晌没有出声,好半天赋结结巴巴的问道:“难不成这就是我们要运的货?”

寄父说凡是遭到凌迟之刑的人,都是犯了大案的,这类人血气最盛,用他们的鲜血蘸馒头吃,能够医治肺痨,那些人多数是家里有病人,这才来买血的。

寄父说这有啥可骇的,等你长大了以后,比这可骇的场面,不晓得还要见到多少。

寄父点了点头,说:“没错,这但是个大买卖,归去今后便能够好好歇一阵子了。”

只见远处有一个红色大汉,被绑在木桩之上,另有一人站在他的面前,仿佛是在他身上雕镂着些甚么。

看寄父说话的模样,那白骨化作的厉鬼仿佛就在面前要来寻我倒霉似的,直听得我毛骨悚然。

并且尸身腐臭后,会激发瘟疫,乃至会形成尸变,不管是哪种结果,都不是我们能够承担的。

但是很快我就晓得本身错了,这天下上比匪贼要可骇的东西可实在很多。

我们来到这里的时候,天已经完整黑了。

寄父的心态非常豁达,给我取了个单名“九”字,是以大师平时叫我“九儿”,厥后江湖上都叫我“九哥”。

这一招屡试不爽,即便是寄父再有脾气,抽了我装的烟袋后,也不会发作了。

我们押的货色是个死人,天然不能走官道,一起上只能避开行人,专挑偏僻的小径。

没错,就是给尸身扇风。

在这炎炎仲夏,尸身最易腐臭,行走在这荒山野岭当中,常常会引来一些野兽,到时候尸身被啃得残破不全,面对店主我们也不好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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