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血[第2页/共2页]
看中这个来福堆栈,是因为它是现任城主柳清池名下的财产。
他这个别例,也是来自魔驼的:祭炼之法。
血!!
把“目光”从浑浊之气上挪开,在魂海边沿细心查找,林夕终因而发明了祸首祸首:只见混蒙之壁上,有些处所,是呈现了点点如针尖大小的黑斑。
这些异彩斑斓的浑浊之气,是惊骇紫雷,但平常电弧捎带不了。
一是七彩斑斓的浑气,二是暗淡六色的浊气。
龙首城的布局跟望山城差未几,也是东西南北中五区的分别。
走在街上,林夕见到来往的人群中,修士跟武者的比例仿佛都差未几,不像望山城是以武者居多。
可惜,就算他几近把魂力都耗掉一半去,那珠子碎片也没有反应。
青年人国字脸,长得挺俊的,一条胳膊上纹着一只凶恶的狼。
拯救?是在玩s/m吗?
吐了一口浊气,他没有像之前那样争分夺秒的投入修炼,而是深思了起来。
“滋啦。”
兼顾也曾跟着采药师来过龙首城两三次,以是对龙首城不算陌生。
林夕心念一转,就内视起魂海来。
不过,那女人最后极其凄厉的呼喊,还是差点吓到了林夕。
龙首城在连云山脉以内,因为在山脉的“龙昂首”位置而得名。
他已经晓得本身有嗜杀的趋势。
他挑选了一间叫“来福”的堆栈落脚,一口气付了一个月的房租,在五楼租了一间屋子。
此次,珠子碎片是有了丁点的反应,内里收回了轻微的电流活动声。
如果迟些日子再发明,不晓得结果会如何样。
林夕分开望山城,去的处所是连云山脉东面的龙首城。
那也不希奇,魔驼是魔族生物,不带魔气那才叫奇怪。
雷电本来就禁止魔气,那些黑斑与黑气又没有成气候,以是很快就化为了飞烟。
平时能够摄取诸物的电弧没用,他就只能另想它法:但愿能节制珠子碎片,把这些浑浊之气接收掉,毕竟浑浊之气是从内里溢出来的。
东区是最繁华最上层次的地区,修炼环境也是最好的,以是林夕决定在此隐居。
但是,在他开门出去的时候,隔壁也是走出了一个穿戴红色背心的结实青年人。
细看之下,林夕又有新发明:那些浑浊之气,不晓得是不是给紫雷清算的启事,已经不复当初的浑然一体,有分红两种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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